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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39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10月16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11年10月21日上午以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彬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所有议案, 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三季报正文同时刊登在2011年10月25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同意向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见2011年10月2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事项已经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核查意见、经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60 证券简称:赣锋锂业 编号:临2011-041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保证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新能源”)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地发展,公司依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和《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资金需求情况,2011 年10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优派新能源拥有生产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核心技术及其它锂电池正极材料技术,通过支持该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抓住锂电新能源行业重要的发展机遇期,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财务资助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财务资助对象 优派新能源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优派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连云港优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2.5%的股权,自然人冯旦阳持有其16.5%的股权,并且连云港优派科技有限公司和冯旦阳并非公司的关联方。 2、财务资助的金额、期限及用途 根据优派新能源生产经营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总金额为不超过 1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江苏优派新能源的生产经营流动资金。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为一年,自资助资金实际到账之日起计算。上述财务资助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赣锋锂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总裁根据江苏优派新能源的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予以给付;还款期限自资助款到账后1年。上述同意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优派新能源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3、财务资助的资金占用费 上述财务资助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所确定的金融机构 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2011年8 月25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1 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6.56%),由优派新能源根据资助金额按月支付给公司。 4、财务资助的担保 公司向优派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优派新能源将以自有机械设备和债权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接受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0 年12月14 日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 266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地址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1、2、3、4、24、25号厂房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冯旦阳 经营范围 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及相关材料的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及转让;新型电源及 相关材料的研发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320723000042023 优派新能源的财务状况 指 标 2011年9月30 日 资产总额(元) 29,922,555.98 净资产(元) 24,581,558.97 指标 2011年 1—9月 营业收入(元) 9,348,893.16 净利润(元) -2,025,228.30 三、接受财务资助的其他股东的义务 优派新能源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优派新能源的股权结构为: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连云港优派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32.5%的股权,自然人冯旦阳持有其16.5%的股权,并且连云港优派科技有限公司和冯旦阳并非公司的关联方。 上述连云港优派科技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未按本公司财务资助比例同等条件出资。 四、公司上市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金额 截止 2011 年9月30 日,按《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 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所规定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范围,公司上市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累计金额为200 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优派新能源拥有生产锂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前驱体的核心技术及其它锂电池正极材料技术,通过支持该公司的发展有利于公司抓住锂电新能源行业重要的发展机遇期,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将形成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优派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可合理降低财务成本、有效促进优派新能源的正常生产经营,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发展,且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为控股51%的子公司江苏优派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派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我们进行了仔细审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确系优派新能源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优派新能源的业务拓展及公司纵向产业链的战略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事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优派新能源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 七、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赣锋锂业本次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不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优派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优派新能源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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