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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1-059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7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11年10月24日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刘肇怀先生、独立董事朱学峰先生、独立董事李沐曾先生、独立董事房玲女士通过电话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肇怀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形成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和《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刊登在2011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1年10月2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关于公司变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8:00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公司一楼多功能厅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11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第二至三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1-060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上午8:0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一楼多功能厅)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7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内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10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帐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公司证券部(深圳市宝安区观澜高新技术产业园英飞拓厂房) 邮政编码:518110 (三)登记时间: 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14:30-16:00。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恺祥 、王小素 联系电话:0755-86096000、0755-86090818 传 真:0755-86098166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2011年11月12日(星期六)召开,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公司股票停牌一天,并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复牌。 2、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附件:《参加会议登记回执》、《授权委托书》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会议登记回执 截至2011年11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英飞拓” (002528)股票 股, 拟参加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11月12日召开的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 名 :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日期:2011年 月 日 签署: 附注: 1、 请用正楷书写中文全名,传真至0755-86098166。 2、 个人股东,请附上身份证复印件和股票账户复印件;法人股东,请附上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拟出席会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 件。 3、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请附上填写好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二〇一一年___月___日
证券代码:002528 证券简称:英飞拓 公告编号:2011-062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变更情况概述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6月10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由于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生部分人员变动,公司拟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二、变更原因 公司于近日收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响应国务院的号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公司管理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部分人员的交换,公司原聘任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将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审计的原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和专业人士从2011年7月1日起加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确保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将原聘请的2011年度审计机构由“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变更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改聘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三、新聘会计师事务所资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本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审计机构的变更不会给公司业务和财务方面带来重大影响。公司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审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变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改聘时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股东大会召开内容详见《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同时刊登于2011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英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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