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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1-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1年10月24日上午在常州市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本次董事会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正文》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正文》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和与银行合作的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设置6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和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监管协议签订后另行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时保证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3,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1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2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该等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中投证券均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1-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4日发出书面通知,并于2011年10月24日在常州市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韩雪蒂先生主持,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文》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正文》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正文》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认为:1、该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保密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2、该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前三季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因此,我们确认本次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合规性。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根据募集资金项目和与银行合作的需要,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化龙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永红支行、江苏银行常州朝阳支行设置6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和保荐机构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监管协议签订后另行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同时保证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33,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1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使用2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承诺在该等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 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11-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玛顿”)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将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71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万元)建设期限
新建900万m2/年光伏镀膜玻璃产业化项目24,200.0024个月
光伏镀膜玻璃技术改造项目6,800.0024个月
研发检测中心项目11,494.1012个月
合 计42,494.10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468,680,000元,扣除募投项目计划投资424,941,000元,超募资金1,043,739,000元。

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9月2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宁信会验字(2011)011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归还银行贷款

拟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13,000万元,明细如下:

借款银行借款金额(元)借款时间到期时间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00000002010.11.82013.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3575872011.3.312014.4.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5566422011.3.312012.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61582732011.6.302012.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00000002010.11.82012.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91262011.3.312012.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5717272011.3.312013.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61582732011.6.302012.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5717272011.3.312013.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3997542011.3.312012.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5648412.72011.6.302014.4.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2925402010.11.162014.4.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00000002010.11.82013.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9859592011.3.312012.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00000002010.11.82012.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9701460.32010.11.92014.4.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2700002010.11.162011.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2700002010.11.162012.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1719732011.3.312012.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61582732011.6.302013.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00000002010.11.82011.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15717272011.3.312011.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61582732011.6.302013.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2700002010.11.162012.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2700002010.11.162013.12.3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22700002010.11.162013.6.3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戚墅堰支行61582732011.6.302011.12.31
合计130000000

公司用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按照现有利率,一年内可节约贷款利息支出862万元,相对在专户存储可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市场拓展,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次补充的流动资金其中15,000万元用于原辅材料的购买,5,000万元用于铺底流动资金。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本次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312万元。

通过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减少资金借款,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通过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上述事项。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前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支出和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存在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3,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使用超募资金20,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六、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亚玛顿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2、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创业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3、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事宜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法定程序的审议并进行信息披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4、因此,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同意亚玛顿公司使用人民币33,000万元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13,000万元人民币偿还银行贷款,使用2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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