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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06 证券简称:ST长信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骆志松、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劲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冯源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期末较期初货币资金减少94.98%,主要是本期偿还贷款、支付重组费用所致;应收账款减少67.93%,主要是本期收回货款所致;预付账款增加111.08%,主要是预付重组费用和装修项目款所致;短期借款减少100%,主要是母公司归还银行贷款以及长信大药房短期贷款转为长期贷款所致;应交税金减少222.60%,主要是长信大药房停业所致,长期借款增加100%,原因为长信大药房短期贷款转为长期借款所致。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减少100%,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00.14%,投资收益、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增加100%,均因本期合并范围减少海南长安制药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长信大药房停业所致。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99.68%,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99.46%,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99.18%,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50.35%,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减少95.71%,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77.01%,均因本期合并范围减少海南长安制药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长信大药房停业所致;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款项同比增加100%为本期无处置子公司项目;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98.55%,原因为本期未购买固定资产;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96.09%,为本期从银行借款所致;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62.38%,为本期归还银行借款所致;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74.32%,系本期合并范围减少海南长安制药有限公司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中期业绩预亏公告,详见2011年7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2、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中期业绩快报,详见2011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重大资产重组反馈意见的公告,详见2011年7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4、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5、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6、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1年7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7、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质押公告,详见2011年8月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8、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8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9、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重大资产重组反馈意见的公告,详见2011年8月1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0、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详见2011年9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1、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详见2011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自36个月锁定期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长安信息股本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超过5%,在24个月内不超过10%。36个月的锁定期满之日起24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的价格不低于7.02元(2006年3月6日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前30个交易日平均收盘价格的150%)。 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771,743股限售流通股已被法院强制执行给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华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履行原公司第一大股东西安万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承诺。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2)、公司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若公司年度报告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减扣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情况。 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骆志松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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