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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深赤湾A/深赤湾B 股票代码:000022/200022 公告编号2011-040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和E-mail的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 2. 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 3. 董事会会议董事出席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九人,共有九人参与通讯表决。 4.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并保证该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债券发行规模调整及分期发行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2011年9月22日,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报告》,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公司债券;该次股东大会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报告》,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具体募集资金投向、发行时机、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及如何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安排、具体偿债保障、具体申购办法、上市安排等条款。 根据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上述批准及其对公司董事会的授权,结合公司整体资金安排以及目前的债券市场情况,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进行以下调整: 1) 发行规模:将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由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含12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 2) 分期发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其中第一期发行的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5亿元且不少于总发行规模的50%,剩余部分择机一次发行。第一期发行的债券本金中,0.5亿元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港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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