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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1-033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刘冀鲁、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学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黄学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较年初下降89.45%,主要是因前期应收票据到期兑付,本期用应收票据支付材料款所致。 2、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增幅为67.70%,是由于销售额增加,相应客户占用资金有所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预付账款增幅为178.70%,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为了加快项目建设而预付的工程设备款等,以及根据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的采购特点而预付的钢厂材料款等因素所致。 4、报告期内,存货增幅为39.27%,是由于产能的增加,相应周转材料、在产品等相应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增加增幅为397.59%,主要是由于公司一方面按计划稳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加大子公司项目投资建设速度,使投资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幅为154.97%,应付票据增幅为1017.65%,是由于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资金需求增加,而向银行筹集资金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增幅252.75%,主要是子公司应付客户的工程设备及材料款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预收账款增幅为246.68%,是由于预收客户货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增幅达1175.55%。主要是由于子公司收到武隆县政府拨付的项目发展资金3311.27万元所致。 10、报告期内,应缴税费增幅为49.96%,是由于效益增加,相应税费增加所致。 11、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幅为43.22%,营业成本增幅为47.56%,是由于公司产销规模增加以及子公司项目逐步投产并产生销售所致。 12、报告期内,资产价值损失增幅为382.01%,是由于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增幅为27576.61%,主要是由于收到了返还的企业所得税 455 万元所致。 14、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增幅为90.43%,主要是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补偿费用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增幅为36.49%,净利润增幅为38.27%,是由于经营收益增加以及收到的财政补助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幅为125.55%,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在增加销售额时更注重加快货款的回收,同时当期子公司收到了政府给予的项目发展资金等,致使现金流入增幅较大;另一方面公司尽量使用银行承兑支付原材料款,致使现金流出减少。 17、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幅为-36.66%,主要是上期公司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到账,项目投资相对集中,而本期投资相对稳定所致。 18、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增幅为-95.59%,是由于上期公司发行上市募集资金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冀鲁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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