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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1-062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0月17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1年10月24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经全体董事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1年10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1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经全体董事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外派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南冶化工有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将届满,根据《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提名魏忠雄先生、杜树忠先生、徐仁良先生为云南天南冶化工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路云女士、周春梅女士为云南天南冶化工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魏忠雄先生、郭友金先生、李云先生、马利忠先生为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春进先生、胡巍先生为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三、经全体董事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光大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为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12%,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4)详见2011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1-064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 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委托贷款概述 2011年10月24日,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为解决公司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光大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为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年利率为12%,手续费由天勐公司承担。天勐公司保证,公司本次为其提供的委托贷款全部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为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委托贷款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一)天勐公司的基本情况 名称: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勐腊县城北路348号 法定代表人:陈伟 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 实收资本:壹仟玖佰万元 公司类型:非自然人出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货物(技术)进出口贸易。(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天勐公司是根据公司董事会2008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决议,由公司与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组建。2011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前,天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00万元,其中: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本公司出资人民币73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本次增资完成后,天勐公司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9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93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民币96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3)详见2011年1月21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截至2011年6月30日,天勐公司总资产20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6万元,非流动资产1880万元;负债440万元,净资产1626万元。2011年3月,由天勐公司投资的老挝乌多姆赛盐业公司曼宽盐矿建成投入试生产。 2011年1-6月天勐公司筹建期间费用形成亏损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天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无类似业务。 (二)其他股东义务 天勐公司的另一股东为其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11年8月,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为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故本次委托贷款由公司单方提供,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未再相应提供委托贷款。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通过银行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是为解决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证天勐公司的正常运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良影响。通过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加强销售队伍建设,预计天勐公司将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公司此次为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财务风险较小。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朱庆芬、陈铁水、李君发对本次委托贷款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通过银行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人民币147万元,是为解决天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保证天勐公司的正常运营,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良影响,不构成关联交易。天勐公司控股股东勐腊县磨歇盐业有限责任公司已为天勐公司提供借款人民币153万元。我们认为:上述交易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同意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天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详见2011年10月2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公司此前未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010年2月22日,公司董事会201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天聚化工有限公司向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天聚化工有限公司通过银行向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贷款期限自委托贷款合同签订日起不超过36个月,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手续费由普阳煤化承担。该项委托贷款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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