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南京高科 证券代码:600064 编号:2011-021号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徐益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阳俊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基本情况 2.1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内公司出售科学城股权所获的投资收益,详见公司2011年7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化原因: (1)应收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南京臣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收到的票据增加。 (2)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投标保证金增加。 (3)其他流动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10年12月份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签《委托开发合同》已于年初开始履行。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垫付征地款、拆迁款等费用合计504,967,400元。 (4)长期股权投资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增资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增加。 (5)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引起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6)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支付工程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7)预收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预售款增加。 (8)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房地产业务预售款增加导致相应的预缴税金增加。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偿还到期的银行借款及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给南京高科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贷款所致。 (10)长期借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及控股股东委托贷款到期续贷所致。 (11)营业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结算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 (12)营业成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后相应的成本减少。 (13)营业税金及附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减少后相应的税金减少。 (14)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银行借款规模增加及利率上调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南京高科新创投资有限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6)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确认收到南京银行、中信证券、栖霞建设等公司2010年度分红同比增加以及本期出售科学城股票所致。 (1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去年公司有购买土地项目支出,而今年年初至报告期末无此项支出。 (18)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 (19)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年初至报告期末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12月1日,公司接受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一期和龙潭机电产业园共计约9.13平方公里面积进行整体开发,并签署《委托开发合同》,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上述项目中共计投入资金504,967,400元。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新港开发总公司在公司发行上市时承诺,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任何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并保证将来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经营受其控制的公司将不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与公司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的业务。控股股东认真履行了此项承诺。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以2010年末总股本516,218,8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51,621,883.20元。该方案已执行完毕,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南京新港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益民 2011年10月24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