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地产 公告编号:2011-034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4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4日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在深圳发展银行大厦13楼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到会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的公告》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招商证券对此发表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为2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和开立保函。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并同意以公司位于①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1栋15层1号【《房地产权证》编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487184号】②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号1栋15层5号【《房地产权证》编号:成房权证监证字第2487187号】③江汉区建设大道847号(瑞通广场)B座21层【《房地产权证》编号:武房权证市字第2011002318号】抵押于贷款人,为此次授信提供担保。 同意授权董事长陈劲松先生、总经理周晓华先生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财务总监王海晨先生代表公司签署提用上述授信额度的《提款申请书》,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 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地产 公告编号:2011-035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形式发出,于2011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主持,会议应当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合规。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1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的公告》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另行通知。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申请授信额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营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地产 公告编号:2011-036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 进行二次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背景资料 2010年9月15日,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地产”)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根本原则,为适应宏观经济和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变化,从有利于实现公司长期战略的目标出发,在不改变原计划4个募投项目各自的投入总额、预计完成时间和实施地点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做了调整。调整的内容包括投入的时机和明细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7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 二、募集资金在T+24个月内投入的完成情况及原因: 公司的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顾问代理业务全国布局项目、集成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人力发展与培训中心项目和品牌建设项目。截至2011年8月31日,这4个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833.12万元,使用超募资金7,408.00万元,累计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241.12万元,已明确用途但尚未支付的超募资金投入项目有5,600万元。详细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1、顾问代理业务全国布局项目: 截至2011年8月31日,顾问代理业务全国布局项目累计投入2,700万元,占T+24个月计划投资额的19.34%。公司2010年7月29日发布《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对于顾问代理业务全国布局项目,公司拟在T+12 个月至T+36 个月之内的期间,根据目标城市的实际市场情况选择增资现有子公司和新设子公司的时机;同时,在本募投项目原投资范围内,对原计划用于办公场所投入、固定资产投入、启动成本和分支机构备用金等四类投入规划中所确定的面积、设备数量、人数、平均薪酬和单价等具体实施方案,允许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进行调整。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的要求安排投入计划。 2、集成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人力发展与培训中心项目、品牌建设项目 截至2011年8月31日,集成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人力发展与培训中心项目、品牌建设项目分别累计投入1,845万元、1,166.65万元、1,121.47万元,占T+24个月计划投资额的44.85%、39.84%、35.05%。 2010年4月份以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由于政策影响对公司业务将会产生多大的影响暂无法予以准确评估。集成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人力发展与培训中心项目、品牌建设项目的支出多体现为当期费用,而其价值贡献又需要一段时间才能体现,为了兼顾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当期利润这两者之间的平衡,我们有意控制了相关的资金投入节奏:对于时间短见效快的事项,我们在节省成本的原则下尽快投入;对于投入大、时间长见效慢的事项,我们要结合公司当期的盈利情况逐步推进。因此,这三个项目的投入速度也慢于原计划。 三、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的再调整方案: 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公司拟在2010年7月29日发布的《关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的公告》的基础上,将集成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人力发展与培训中心项目、品牌建设项目中T+24个月内实际未按原计划投入的资金,顺延到T+24个月至T+36个月期间继续投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适应了市场政策变化,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改变募投项目的金额、内容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审议该议案的内容和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 监事会认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保荐机构发表的意见: 1、上述世联地产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是为了保证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也是为了确保各募投项目实施后产生预期的效果;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方向,调整计划更加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2、上述调整资金使用计划事宜已经2011年10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上述的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事宜发表意见,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决定。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世联地产的上述调整资金使用计划无异议。 五、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上述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发生改变,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二次调整的独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资金使用计划进行第二次调整的保荐意见。 深圳世联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