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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内部控制规则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发现公司未在上市后6个月内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为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规则落实自查表和整改计划的议案》,并于2011年10月25日与齐鲁证券有限公司签署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截至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自查表中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浙江南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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