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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何道峰先生、总裁樊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毅蓉女士、财务中心总经理达甄玉女士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17.5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护国支行长期借款所致。 (2)存货较年初增加9.73%,主要原因为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呈贡白龙潭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3)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12.20%,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收到联营企业昆明吴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度现金股利分配,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所致。 (4)预收款项较年初增加9.77%,主要原因为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呈贡白龙潭项目预收款增加所致。 (5)其他应付款较年初减少8.01%,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和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归还昆明吴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借款,及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办理所属项目已售房屋权属证明,相应支付代收代付款项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85.19%,主要原因为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归还中国农业银行昆明市护国支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以及本公司归还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所致。 (7)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52.15%,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本期提前归还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长期借款,将用于出租的百大新天地房产解除抵押后,重新以其作为抵押物,向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取得长期借款30,000万元所致。 (8)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66%,主要原因为本公司百货业务加大了对化妆品和服装核心品牌的引进力度,对表现较弱的传统品类进行持续调整,优化品牌结构;家电业务在增加高毛利品牌代理数量的同时,继续拓宽批发网络深度,优化零售卖场的商品结构和商场形象、增加零售卖场、扩大经营规模,不断探索灵活、创新的营销措施,从而使公司商品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保持持续增长。此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新开门店持续增加,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客房出租率不断提升,使旅游服务收入不断增长。 (9)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52.12%,主要原因为本期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雕刻时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收益相应增加;以及本期营业收入持续增长,销售毛利上升。 (10)营业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3.85%,主要原因为本期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云上四季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门店数量较上年同期增加,客房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与其相配比的销售费用相应增加;同时,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为扩大销售,增加零售卖场、增加经销推广费用的投入,以及收入增长和油价上升导致运输费用相应上升,导致销售费用增加;此外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呈贡白龙潭商业项目营销推广费用增加。 (11)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15%,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人员薪酬增加,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家有宝贝商贸有限公司及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与上年同期相比新增分店,相应人员费用及店面租赁费用增加。此外,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其他费用有所增加。 (12)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2.84%,主要原因为本公司分别于2010年5月、2011年2月向中国民生银行昆明分行取得长期借款17,000万元及30,000万元,贷款规模增加以及贷款利率上升,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28.43%,主要原因为本期转让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雕刻时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转让收益增加所致。 (14)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1,230,713.51元,主要原因为本公司本期提前归还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经营性物业贷款,支付提前还款费1,488,579.33元所致。 (15)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61.16%,主要原因为本期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雕刻时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股份,转让收益增加,当期应税所得增加,从而导致当期所得税费用增加。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15.66%,主要原因为: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预售房款回款减少,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减少;同时,由于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商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昆明百货大楼(集团)家电有限公司商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本期购买商品的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期办理所属项目已售房屋权属证明,相应支付代收代付款项,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出增加,从而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3.2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事项 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鸭湖公司”)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百大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0%。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西部”)出资16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经本公司2011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云百大公司与华夏西部签订《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增资协议》,共同对野鸭湖公司按各自出资比例进行增资,其中云百大公司增资600万元,华夏西部增资4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野鸭湖公司注册资本增至5000万元,其中云百大公司出资额增至3000万元,仍占野鸭湖公司新注册资本总额的60%;华夏西部出资额增至2000万元,仍占野鸭湖公司新注册资本总额的40%。(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8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止本披露日,上述增资款已到位,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2)关于转让昆明经开装备公司股权的事项 2007年9月13日,本公司与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区投资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建设框架协议》,同时与经开区投资公司签订《共同开发合作协议》。合作设立昆明百大数码机床工业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后已更名为昆明经开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经开装备公司”)开发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项目,该合作公司注册资金为2,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经开区投资公司占51%,本公司占49%(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7年9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经过较长时间准备,2010年底开始启动合作项目。根据政府要求,按原协议原则由本公司与经开区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新的项目承担主体――昆明经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经百公司”),履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项目开发合作。昆明经百公司的注册资金暂定为3亿元人民币,按原框架协议原则,其中,经开区投资公司占51%股份,本公司占49%股份。公司注册首期注资1.8亿元。其中,经开区投资开发公司出资0.918亿元,本公司出资0.882亿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鉴于昆明经开装备公司成立后主要进行前期工作。现根据政府要求,已由本公司与经开区投资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新的项目承担主体――昆明经百公司履行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相关项目开发。经本公司201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本公司将持有的昆明经开装备公司49%的股份,作价人民币1,525万元转让给云南省世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昆明经开装备公司股权(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双方于2011年9月30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云南省世博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10月26日向本公司支付首付款1300万元,于工商变更完成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转让款225万元。 (3)关于转让北京雕刻时空公司股权的事项 北京百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百大”)是本公司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华夏西部共同投资企业,其中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云南百大房地产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京百大52.5%的股权,华夏西部持有京百大47.5%的股权。京百大持有北京雕刻时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雕刻时空公司”)1000万元出资计100%股份。 北京雕刻时空公司开发项目有“香邑山”及“一棵松”2个项目,其中“香邑山”项目为该公司的主要项目,已于2006年12月竣工,目前项目已开发完成,全面实现销售,并已结算利润。“一棵松”项目的目标地块规划一直处于变动中,导致项目停滞,开发计划延迟,时间无法预计。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京百大公司拟将其持有的北京雕刻时空公司100%的股份,作价人民币31,499,268.77元转让给北京金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京百大不再持有北京雕刻时空公司股权。 上述转让事项已经本公司2011年9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同意(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已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 (4)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1年9月1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宜获得有条件通过。目前正在等待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 (5)关于野鸭湖旅游小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 经本公司2009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意,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0%的控股子公司昆明百大集团野鸭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盘龙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签订《野鸭湖旅游小镇土地一级开发项目融资合作协议》,合作进行野鸭湖旅游小镇一级开发(该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根据协议野鸭湖房产公司分别于2009年和2010年提供该项目的开发资金14,000万元和200万元。截止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已签订土地征收协议,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及部分征地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一级开发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本公司将视项目进展情况履行持续披露。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没有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 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承诺事项如下: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说明:本公司1994年以前对金狮集团投资,2008年查明该项投资实际已变更为*ST炎黄公司股权5万股。由于*ST炎黄公司2003~2005年连续三年亏损,于2006年5月停牌至今,无法取得目前公允价值故按账面成本5万元列示期末账面值。 3.5.3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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