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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1-46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4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1年10月26日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2人)。董事丁润声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委托副董事长蒙广全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陈湘桂先生因公务请假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并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孙卫东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俊贵先生

5、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5名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11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设置非独立董事7人,同意提名李俊贵先生、蒙广全先生、王国庆先生、刘炽雄先生、龚育恩先生、兰庆民先生、陈思益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见附件2。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同意提名李俊贵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提名蒙广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同意提名王国庆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同意提名刘炽雄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同意提名龚育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同意提名兰庆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同意提名陈思益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11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设置独立董事4人,并且独立董事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同意提名黄友清女士、林仁聪先生、张志浩先生、梁戈夫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见附件4。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公司将把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由深交所对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在深交所收到四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关材料后五个交易日内,未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的,公司将按计划召开股东大会,选举独立董事;如深交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进行公告,并将提出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在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公司再把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1)同意提名黄友清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提名林仁聪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同意提名张志浩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同意提名梁戈夫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2012榨季各项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修改前: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为4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

修改后:第一百一十三条: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的人数为4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分厂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明阳糖厂报废一批废旧设备,该批设备共4项8台套,包括煮糖罐4台、离心机4台,该批设备帐面原值1,967,170.20元,截止至2011年5月,已提折旧1,908,155.09 元,净值59,015.11元。

根据公司内部监督程序,公司内审部已出具了同意报废该批设备的意见,处置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上午8:30在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情可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在榨季期间有充足的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向工行等16家银行申请合计人民币666,000万元的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1-47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黄友清女士、林仁聪先生、张志浩先生、梁戈夫先生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

(一)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也不在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三)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五)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四项所列情形。

(六)被提名人不在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四、被提名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五、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六、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七、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包括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在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任职超过六年。

十一、被提名人已经按照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十二、被提名人当选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中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十三、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交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第三条规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情形进行核实。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提名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1-48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友清、林仁聪、张志浩、梁戈夫,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也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

三、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附属企业任职。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或该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八、最近一年内,本人不是在为该公司提供审计、咨询、评估、法律、承销等服务的机构任职的人员,或虽在该等机构任职但并未参与对该公司相关中介服务项目且不是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或合伙人。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或者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等有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本人不是在该公司贷款银行、供货商、经销商单位任职的人员。

十一、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二、本人不属于国家公务员或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十三、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四、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五、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六、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七、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公司内任职的人员。

十八、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十九、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十、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十一、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本人未在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六年以上。

本人(正楷体)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深交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规章、规则等的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黄友清、林仁聪、张志浩、梁戈夫

日 期:201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1-49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临时股东大会,是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1年10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11月16日(星期 三)上午8:3 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说明:议案1、议案2、议案3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4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上午:8:30 - 11:30

下午:14:30 - 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件应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庞燕、雷焕文

邮政编码:530031?

联系电话:0771-4914317  

传真:0771-4910755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本单位)出席2011年11月16日召开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以下投票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2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3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1-50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4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1年10月26日上午11:00。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分厂资产报废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明阳糖厂报废一批废旧设备,该批设备共4项8台套,包括煮糖罐4台、离心机4台,该批设备帐面原值1,967,170.20元,截止至2011年5月,已提折旧1,908,155.09 元,净值59,015.11元。

根据公司内部监督程序,公司内审部已出具了同意报废该批设备的意见,处置的相关手续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11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将设置股东代表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李建华先生、谢谨平先生、雷桂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上述3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在通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1)同意提名李建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同意提名谢谨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同意提名雷桂明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李建华,男,1965年出生,本科,政工师,中共党员。1989年7月毕业于广西大学机械系内燃机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9年9月在南宁手扶拖拉机厂工作;1999年9月至2000年11月任南宁粉末冶金厂副厂长;2000年11月至2002年3月任南宁市经济委员会党办副主任;2002年3月至2004年8月在南宁市企业工作委员会工作,历任组织工作部副部长、主任科员;2004年8月至2008年10月任南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织宣传科科长;2008年10月起任公司党委副书记,2009年3月起兼任公司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10年8月起兼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建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谢谨平: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中共党员。1989年7月南宁职业大学文秘专业结业;2005年12月中共党校函授行政管理专业毕业。 1990年10月至1999年5月在南宁制糖造纸厂工作,1999年5月至2010年1月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企管部副经理、办公室主任、政治部主任,2010年1月起担任公司下属制糖造纸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兼任公司下属制糖造纸厂工会代主席,2011年3月起兼任公司下属制糖造纸厂工会主席。谢谨平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雷桂明,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审计师、会计师,中共党员。2001年7月广西供销学校审计专业毕业;2005年12月广西师范学院会计专业毕业;2009年6月南京审计学院审计学专业毕业。 2001年8月至今在公司内审部工作,2010年1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内审部副主任,2011年3月起任公司内审部主任,2010年3月起为本公司监事。雷桂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俊贵:男,1966年出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7年7月毕业于广西大学轻工系制糖专业,获工学学士学位; 2004年7月广西大学材料工程研究生班毕业。1987年8月至2002年5月在公司下属明阳糖厂工作,历任厂长助理、副厂长、厂长;2001年9月至2005年5月任本公司董事、明阳糖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4年9月至2005年5月兼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05年5月至2008年11月担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2005年5月至2005年7月兼任明阳糖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5年7月至2006年6月兼任明阳糖厂党委书记,2008年11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李俊贵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蒙广全:男,1962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1年毕业于广西轻工业学校造纸工艺专业;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广西大学应用化学专业研究生结业;2005年3月至2007年12月就读于广西大学轻工技术与工程专业,获工程硕士学位;2007年9月至2009年7月广西大学研究生班制糖与蔗渣综合利用专业毕业。1981年至2002年在桂平糖厂工作,历任副厂长、第一副厂长、厂长。2002年1月至2003年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3年2月至2003年11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蒲庙造纸厂厂长兼党委书记,2003年11月至2005年5月任公司董事、第一副总经理;2005年5月起至今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6年1月起兼任控股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蒙广全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国庆:男,1957年出生,研究生,经济师,中共党员。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就读于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1993年9月至1995年7月就读于广西大学经济学专业。1974年参加工作。曾任公司股票上市办公室主任、公司副总经济师;1999年4月至2008年11月任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8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兼公司副总经理;王国庆先生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南宁侨虹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南宁美时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广西南蒲纸业有限公司董事,公司参股企业广西南南铝箔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湖北侨丰商贸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王国庆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炽雄:男,1965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经济师,中共党员。1987年7月毕业于江苏省苏州丝绸工学院丝织工程专业,1987年参加工作。 2002年2月至2006年1月任南宁振宁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项目经理;2006年1月至2007年3月任南宁振宁商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振宁大酒店总经理;2007年3月至2008年2月任南宁振宁开发公司总经理兼振宁大酒店总经理;2008年2月至2011年2月任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支部书记;2011年3月至今在本公司控股股东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任工业投资运行部部长,兼任南宁振宁工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党支部书记。

刘炽雄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龚育恩:男,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农艺师,中共党员。1988年毕业于广西农学院植保系植保专业;1988年7月至今在公司下属明阳糖厂工作,曾任副厂长;2005年7月起担任明阳糖厂厂长,2006年6月起兼任明阳糖厂党委书记;2009年7月起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下属明阳糖厂党委书记、厂长。

龚育恩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兰庆民:男,1964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中共党员。1988年7月毕业于广西农垦职工大学财会专业,2004年12月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1988年7月至2009年9月在公司下属明阳糖厂工作,曾任副厂长;2009年9月至2011年3月任公司下属东江糖厂党委书记、第一副厂长;2011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下属东江糖厂党委书记、厂长。

兰庆民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思益:男,1974年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97年7月毕业于广西大学轻工系制浆造纸专业,2007年12月获广西大学食品与轻工学院轻工技术与工程硕士学位;1997年8至1999年5月在公司下属制糖造纸厂工作; 2001年6月至今在公司下属蒲庙造纸厂工作,曾任副厂长;2008年11月起担任蒲庙造纸厂厂长,2009年9月至2010年11月兼任蒲庙造纸厂党委书记。陈思益先生目前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南蒲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南宁美恒安兴纸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参股企业南宁八鲤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思益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2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 陈湘桂        孙卫东

黄友清        林仁聪

2011年10月26日

附件3: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友清:女,1960年出生,大专,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1986年毕业于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工业会计专业。1999年9月至2000年9月在南宁市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所长、董事;2000年9月起至今在广西东方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所长、董事;2008年6月起至今任广西东方华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3年5月至2006年5月兼任南宁市会计协会理事;2007年3月起至今兼任广西评估协会理事;2008年11月起至今为我公司独立董事。

黄友清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林仁聪:男,1968年出生,学士,律师。1989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政治学与行政管理专业,获法学士学位。1989年9月至1993年3月在广西司法厅政治部任秘书; 2000年6月至2011年3月在广西信德嘉律师事务所工作,为该所合伙人,担任过主任及副主任;2011年4月至今在广西仁聪律师事务所任主任;1991年6月至1995年12月曾在广西经济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2008年11月起至今为我公司独立董事。

林仁聪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志浩:男,1949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 高级经济师。1990年12月至2000年12月任南宁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副主任;2001年1月任南宁市法制局局长, 2003年机构改革中市法制局改为市法制办公室后, 任市法制办公室主任兼党组书记, 其间2004年后兼任南宁市仲裁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6年6月任南宁市法制办公室调研员,于2007年6月退休。现任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宁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索芙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志浩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梁戈夫:男,1956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教授。现任广西大学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广西大学一方企业诊断策划研究中心主任。1978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金属材料专业,1980年在浙江大学进修,1996年在广西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班毕业。1995年任广西大学企业管理系副主任,1997年受中组部、统战部及国家民委派送大连市挂职任区长助理,1997年任广西大学经济研究所常务副所长,1998年任国家重点学科广西大学糖业经贸研究室副主任,2002-2004年任广西大学MBA中心主任。现为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中国高校价值工程专业委员常务理事(1998年至今)。自2007年起兼任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任南宁南城百货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梁戈夫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件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充分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质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对此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均不存在《公司法》第147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独立董事: 陈湘桂        孙卫东

黄友清        林仁聪

201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11 证券简称:南宁糖业 公告编号:2011-5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1年11月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选举陆兴愈先生、刘宁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股东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陆兴愈,男,1971年出生,本科,助理政工师,中共党员,2005年12月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1989年3月至1991年12月在广州军区42军53026部队服役;1992年1月至2001年11月在公司下属明阳糖厂工作,历任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厂办主任;2001年12月至2006年8月担任公司下属伶俐糖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6年9月起至今担任公司下属伶俐糖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陆兴愈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宁:男,1969年出生,本科学历,助理政工师,中共党员,1999年6月中央党校行政管理专业毕业。1987年10至1990年12月在海南军区53609部队服役;1991年5月至2005年10月在公司下属蒲庙造纸厂工作,历任宣传科科长、制炼车间党支部书记、工会副主席、工会主席;2005年10月至2008年7月担任公司下属香山糖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8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下属香山糖厂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宁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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