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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茅建荣、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小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德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注:本公司于2010年9月27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10,1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40,006万股。本报告期按40,006万股计算每股收益,而上年同期按29,906万股计算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为: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积极推行现金分配的方式,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2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的利润分配方案》,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从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出发,结合公司发展规划,拟定2010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不分配不转增,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临2011-005号)。2011年6月17日,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11-017号)。 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茅建荣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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