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姓名 | 职务 | 未亲自出席会议原因 | 被委托人姓名 |
黄晓誉 | 董 事 | 出 差 | 无 |
余保安 | 董 事 | 出 差 | 无 |
张福贵 | 独立董事 | 出 差 | 无 |
李 耀 | 独立董事 | 出 差 | 王宝山 |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陆剑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艳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266,784,303.30 | 1,334,087,641.57 | -5.0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34,302,681.37 | -709,877,617.28 | -17.53 |
股本(股) | 287,834,760.00 | 287,834,760.0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90 | -2.47 |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
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37,335,023.40 | 8.02 | 182,588,986.63 | -28.4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43,499,926.43 | -8.22 | -124,425,064.09 | 52.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3,862,865.84 | -633.0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26 | -550.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7.14 | -0.43 | 52.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5 | -7.14 | -0.43 | 52.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 额 | 附注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4,999,091.59 | |
合 计 | -24,999,091.59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5,669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 类 |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43,290,854 | 人民币普通股 |
邱江生 | 1,875,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冯妙玲 | 1,739,183 | 人民币普通股 |
何海潮 | 1,436,154 | 人民币普通股 |
陈智 | 1,258,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北京瀚和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1,023,51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文娟 | 1,000,017 | 人民币普通股 |
汪六生 | 9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倪世联 | 880,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赞 | 853,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6) 报告期货币资金为2,83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3.80%,主要是由于应付票据到期,偿还银行保证金所致。
(7) 报告期预付款项为3,14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4.55%,主要原因是货款结算额度增加和采购量减少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资不抵债、存在巨额债务和对外担保等问题,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认为公司财务状况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对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第一大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0日被凌海市政府托管。截止报告期末,凌海市政府通过锦州宝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借给公司资金约1.04亿元,主要用于解决职工工资等费用支出,缓解了公司资金严重短缺的现状,确保了公司基本稳定。关于公司亏损、资不抵债、存在巨额债务和对外担保等问题,目前本公司正在凌海市政府的支持下,积极寻求各种途径包括对公司进行补贴、进行债务重组,全力争取避免公司退市。如果债务重组实施成功,将对公司本年度盈利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使公司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 | 股改法定承诺 | 履行股改法定承诺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无 | 无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沟通和采访。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