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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4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2人),独立董事龚艳、赖延清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萍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20,072.07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深QJ[2011]713号,对上述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出具了鉴证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20,072.07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

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73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公公开发行股票4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589.2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11年9月13日到账,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1]3-55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截至2011年9月30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为0元,当前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9,589.27万元。

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发行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基

于柔性封装基板技术的芯片封装产业化项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关于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深QJ[2011]713号,截至2011年9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共计投入自筹资金200,720,747.31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

截止披露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拟置换

金额

基于柔性封装基板技术的芯片封装产业化项目42,500.0042,500.0020,072.0720,072.07
总计42,500.0042,500.0020,072.0720,072.07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16,630.55万元投入到“基于柔性封装基板技术的芯片封装产业化项目”。发行文件申报后,公司继续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投入,截至2011年9月30日,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入“基于柔性封装基板技术的芯片封装产业化项目”的总额为20,072.07万元。

为了保证公司其他业务的持续发展,公司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前期投入资金金额为20,072.07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相关方关于募集资金置换方案的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公司预先已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20,072.07万元。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公司预先已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投入资金20,072.07万元。

3、公司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72.07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深QJ[2011]713号),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丹邦科技 公告编号:2011-006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邹盛和先生主持,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公司预先已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自筹资金人民币20,072.07万元。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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