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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鑫龙电器 公告编号:2011-056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0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6,410,93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3096%。其中: 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8,161,0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3097%;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流通股股东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8,249,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束龙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议案审议情况 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2《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3《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4《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5《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6《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8《募集资金投向》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9《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6,410,933股,同意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朱振武律师、吕宏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1、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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