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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 1.4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王锡高先生、总裁陈远清先生、财务总监鲍乐明先生及财务部部长丁妮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千元 ■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江铃控股,持有本公司41.03%的股份,股改相关承诺声明如下: 1、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承诺人保证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承诺的,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承诺人将忠实履行承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除非受让人同意并有能力承担承诺责任,承诺人将不转让所持有的部分。 江铃控股特别承诺对表示反对意见和未明确表示同意的非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安排先行代为垫付。代为垫付后,该部分非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如上市流通,应当向代为垫付的江铃控股偿还代为垫付的款项及相关期间利息,或者取得代为垫付的江铃控股的书面同意。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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