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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1—27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在金路大厦8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局主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汉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建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股票简称:金路集团 股票代码:000510 编号:临2011—28号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建设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鉴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所处的氯碱行业市场竞争激烈,盈利能力下降,公司目前仅限于开展工程设计、环评等前期工作,待外部经济形势趋于稳定、氯碱市场逐步回暖时,再开工进行建设,预计工程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公司将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建设项目概述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集团”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路树脂”)为了满足日益增长的生产经营负荷用电需要,缓解四川德阳罗江电网110kv变电站供电压力,提高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加强生产运行的安全性,创造直购电准入条件,降低用电成本,拟建设220kv输变电新建工程(以下简称“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计划投资9000万元。 (2)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第五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报环保、发改委等部门核准,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建设项目合作方介绍 1.工程发包方: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景乐北路66号 法定代表人:杨寿军 注册资本:35000万元 金路树脂是金路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目前生产能力为PVC树脂40万吨/年,烧碱32万吨/年。金路树脂作为基础化工原料重要生产企业,现有六个35kv电压受电点,是德阳地区用电大户,2010年用电量达7亿度。 2.工程设计承包方:成都合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高新区肖家河二环路南四段16号 法定代表人:杨帆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都合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力输变电工程的勘察设计、工程总承包、技术咨询、工程咨询、工程监理、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业务,具备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资质、工程勘察乙级资质。 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220千伏输变电新建工程。 2.项目内容:“220kv输变电工程”包括主体部分和三大配套工程。“金路树脂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是主体工程;配套工程是“万安220kv金路变电站扩建工程”、“金路~万安220kv线路新建工程”和“金路树脂220kv输变电配套通信新建工程”。 3.项目已取得四川省电力公司相关批复,批复文号:川电发展[2011]418号。 4.项目选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金路树脂厂区。 5.项目计划投资金额:9000万元。 6.项目资金来源:金路树脂自筹。 7.项目建设时间:公司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适时推进该项工作。 8.工程总承包方:成都合源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四、工程建设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满足电力负荷发展需要,提高供电可靠性。 金路树脂属于重化工企业,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性,对供电的安全、稳定、可靠性要求很高, 目前,金路树脂仍采用35kv电压等级的线路供电,可靠性较低,生产区一旦发生回路全部断电,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并危及周边环境安全。因此,金路树脂亟需提高供电能力。 2.提高电压等级,降低用电成本,提升经济效益。 一方面,按照当前的电力政策,35kv和220kv离子膜目录电价差为3.6分/千瓦时,金路树脂作为年用电量近8亿千瓦时的用电大户,每年可节约电费成本达千万元以上。 另一方面,在金路树脂享受国家直购电优惠政策期间,2009年节约电费6000余万元,2010年1-5月节约电费1000余万元。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取消了未经备案的直购电试点,四川省直购电优惠政策被取消。 2009年,国家电监会、能源局、发改委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完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工作有关通知》(电监市场[2009]20号),其中市场准入条件第二条明确规定“参与试点的大用户,近期暂定为用户电压等级为110kv(66kv)及以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型工业用户”。目前,金路树脂产业政策属于“允许类”,电压等级为35kv,“220kv输变电工程”项目建成后,金路树脂将符合大用户直购电准入条件,一旦发改委允许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即可申报直购优惠政策,对降低金路树脂用电成本,提升经济效益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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