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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光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毛明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重要事项 2011 年1-9 月,公司新开江苏溧阳天虹、福建永安天虹、东莞虎门天虹三家商场。1月16 日,新开江苏溧阳天虹,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华东市场的影响力;1月18日,新开福建永安天虹,永安天虹为特许加盟商场,增强了公司在东南区域的优势;9月8日,新开东莞虎门天虹,进一步巩固公司在华南市场的区域优势。 此外,2011年3月4日,公司收购深圳市公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公明天虹加盟店转为直营店。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天虹”直营连锁百货商场42家,营业面积达104.6万平方米;拥有“君尚”直营门店1家,营业面积3.78万平方米;以“天虹”特许经营方式管理3家商场。 2011年1-9月,公司实现可比店营业收入累计同比增长21.17 %,营业利润累计同比增长33.23 %。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经营结果及原因分析 ■ 变动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原因是销售增长所致。 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124.74%,主要原因如下: (1)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深圳市将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即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按其规定,股份公司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由1%调整至7%、教育费附加由免征恢复到按3%计征。 (2)根据《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代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告》(深地税告【2011】6号),从2011年1月1日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实际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的2%缴纳地方教育附加所致。本公司注册地在深圳的公司受其影响。 3、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1.33%,主要是新增上年开业的次新店费用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继续积极推动各项成本控制措施,期间费用率较同期下降0.24个百分点。 4、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2440.19%,主要原因是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增加及银行利率上调所致。 5、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292.15%,主要原因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较同期下降,导致计提的坏账准备较同期减少所致。 6、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7.55%,主要原因是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期增长;本年收购深圳市公明天虹商场有限公司支付成本小于合并时应享有被合并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损益。 7、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长36.85%,主要原因是分店数量增加所致。 8、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38.32%,主要原因是公司利润总额较年同期有较大提升以及母公司和厦门公司所得税率由去年22%提升到24%所致。 9、少数股东损益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本年度与香港雅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合资成立深圳市乐迪服饰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60%的股权,由此所形成的本年度少数股东损益所致。 10、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13.8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发行新股所筹集的资金所致。 (二)财务状况及相关指标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 ■ 变动原因说明: 1、 应收帐款较年初增长35.23%,主要原因是中秋、国庆高峰期团购赊销增长所致。 2、 预付帐款较年初增长214.83%,主要原因是购置位于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与绿茵路交汇处的联发广场地上一层至地上四层物业,总建筑面积约为38,000平方米,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9,482万元,用于开设天虹商场,已按合同支付款项26,000万元,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3、 应收利息较年初增长36.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计提定期利息收入增长所致。 4、 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569.06%,主要原因是总部大厦与大朗物流中心项目的建设投入。 5、 固定资产清理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已报废的固定资产还未处理完毕。 6、 预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1.63%,主要原因是中秋、国庆高峰期预收顾客销货款增加所致。 7、 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129.81%,主要原因是应交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的增长所致。 8、 股本较年初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本年度实施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其中每10股送红股5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所致。 9、 少数股东权益较年初增长,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本年度与香港雅高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在深圳市合资成立深圳市乐迪服饰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60%的股份,由此所形成的少数股东权益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单位:元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光权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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