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刘希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邢宝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容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资金比年初减少45%,主要原因是: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下降较多。 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55%,主要原因是:对下属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增加。 存货比年初增加48%,主要原因是:项目投资和新增土地储备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比年初增加45%,主要原因是:同期投资收益增加,新增沈阳首开国盛投资有限公司。 预收账款比年初增加86%,主要原因是:项目预收房款增加。 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3%,营业成本同比减少50%,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32%,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可结算资源减少。 投资收益同比增加592%,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合营子公司结算了首城国际项目、天津湾部分商品房销售收入。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减少69%,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同比减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5.49%,主要原因是:同期银行贷款增加。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承诺:@自2011年1月12日解禁之日起至2012年1月11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所持有的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股份。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希模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