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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1-03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11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董事会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范雄因出差在外,特委托董事李彦代为行使表决权;监事蒋青、张建伟、张仰泽,财务总监杨士珍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正文(公告编号:2011-034)分别登载于2011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1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1年第三季度工作报告》登载于2011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董事会决定聘任吴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2011年10月27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上的《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11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4.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国内各大航空公司进口飞机数量激增,对飞行员的需求也随之急速增长,导致飞行员的培养滞后于飞机的引进。国内现有的模拟机已无法满足飞行员快速增长所带来的训练需求。公司在民航仿真模拟培训设备研制方面具有深厚的基础,自然人丁昆有长期从事民航飞行培训业务的经验及市场开拓能力,并作为飞行模拟机首部国家标准主要编写人,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优势。公司董事会决定与其共同出资设立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10月2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上的《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3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副总经理暨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3.《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1-035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0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暨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决定聘任吴芳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吴芳女士简历如下: 吴芳,女,45岁,硕士,注册会计师。历任四川省财政学校教师、长城证券成都营业部财务主管、南方证券成都管理总部稽核部经理及营业部副总经理、闽发证券成都营业部投行部经理、招商银行成都分行投行部经理、音泰思计算机技术(成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务。 吴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吴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先生、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现任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芳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28-85372650 传真电话:028-85372506 通信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七号 邮政编码:610045 电子信箱:wisesoft@wisesoft.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登载于2011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1-03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10月26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日,本公司与自然人丁昆在成都签署《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出资协议书”)。 “出资协议书”约定,本公司、丁昆分别出资850万元、150万元共同投资设立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胜航安”)。 上述投资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认定的关联交易,也不需本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但“智胜航安”成立时需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二、交易对方介绍 丁昆,男,现年55岁,长期从事民航飞行培训业务及市场开拓,并作为飞行模拟机首部国家标准主要编写人,具有相应专业知识和技能优势。 丁昆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及持股比例 各股东均以自有现金出资,其中本公司出资850万元,占“智胜航安”总出资额的85.00%;丁昆出资150万元,占“智胜航安”总出资的15.00%。 2.标的公司具体情况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拟定名称,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高新区紫荆北路55号(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经营范围:民航飞行驾驶培训,培训软件开发,技术咨询与服务(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四、出资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智胜航安”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各出资人按下列时间分两次出资: (1)2011年12月31日前,本公司、丁昆分别以现金出资425万元、75万元。 (2)2013年10月30日前,本公司、丁昆分别以现金出资425万元、75万元。 2.组织架构 (1)“智胜航安”设董事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由董事会或股东召集,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智胜航安”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由控股股东推荐,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3)“智胜航安”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4)“智胜航安”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按《公司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行使职权。 3.违约责任 (1)出资人违反出资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应向已足额缴纳出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按其应出资额的5%承担违约责任。出资人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按其应出资额的10%向其他出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出资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向公司或其他出资人承担赔偿责任。 4.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出资协议书经发起人、发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本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公司本次发起设立“智胜航安”的目的,主要是为推进本公司航空培训及相关市场开拓业务的发展。 该项投资实施完成后,将有利于提升本公司在航空培训市场上竞争力,并将对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由于“智胜航安”的主要业务为飞行培训,如果客户资源不能充分保证,则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成都智胜航安科技有限公司出资协议书》。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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