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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龚晓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征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238号审计报告,现公司董事会对其审计报告有关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予以说明如下: 一、本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409,245,086.96元,已计提坏账准备407,902,045.08元。 二、由于本公司经营困难,导致累计经营性亏损数额巨大。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57,009,969.12元。 本公司原拟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将相关债权转让给本公司母公司武汉新一代科技有限公司,同时通过向仰帆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定向增发,以收购上海凯迪企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将本公司主营业务转变为房地产开发和经营,以实现本公司的正常经营与发展。但由于受国家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影响,市场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8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同意撤回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并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等相关协议。 鉴于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经营将持续困难,公司董事会将认真清理本公司资产,最大限度改善公司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公司经营状况尚未改善,业务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武汉国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龚晓超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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