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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1-022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怀荣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独立董事甘亮先生因出差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晋蓉女士出席会议并表决意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2011年10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

同意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甘亮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变。

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201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1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1-023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4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桂芹女士召集并主持。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1-025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0月25日召开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7.03%,使用期限自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696号文件核准,公司于2009年8月12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3,4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1.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99,1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9,373,28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9,726,720.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出具的(2009)中勤验字第0802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本次募集资金原计划投资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投资总额

(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25,267.925,267.9
低噪声“钻、切、磨”类小型建筑施工机具技术改造项目13,295.113,295.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2,187.21,928
合计40,750.240,491.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10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和《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以36,271,642.78元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同等金额的公司自筹资金,同意使用28,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使用3681.672万元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0 年10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0年10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对外投资的议案》,将“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做部分调整,使用2,040万元(300万美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加拿大CYCLONE DIAMOND PRODUCTS LIMITED (以下简称“加拿大CYCLONE”公司)100%股权并对其增资。

3、2011年5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11年6月16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建设公司在海外的金刚石锯片生产基地;同意变更“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使用尚未投入项目的15,511.83万元用于公司“在泰国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项目”的首期投资。

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09-005、2009-006、2010-025、2010-029、2011-013、2011-015。

4、截至2011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万元)

实际已投入金额

(万元)

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25,267.917,764.90
低噪声“钻、切、磨”类小型建筑施工机具技术改造项目13,295.16,916.90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1,928784.7
合计40,491.025,466.50

注:“高性能激光焊接专业金刚石工具技术改造项目”已投资金额,包含收购加拿大CYCLONE公司的募集资金(2,040万元)以及泰国子公司建设项目已投入的募集资金(3,198万元)。

5、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10月15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
中信银行槐安东路支行7241910184000002382定期存单(一年)100,000,000.00
中信银行槐安东路支行7241910182600012308活期存款910,506.24
华夏银行红旗支行4730440935830118032定期存单(半年)40,000,000.00
华夏银行红旗支行4730400001801700004750活期存款19,232,617.33
合 计  160,143,123.57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今年以来,公司销售政策及销售模式调整后,产品产销量较上年均有较大幅度增加,为保证及时发货而增加了原材料储备;陶瓷生产加工用金刚石工具等新领域产品的生产及市场开拓,也增加了部分库存和资金投入;同时,原材料价格上涨、客户结算周期延长等原因,都增加了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将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可节省财务费用约488万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在此期间内,如因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支付需要提前,公司负责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将8,000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监事会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李旭巍、俞军柯认为:公司此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没有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或其他风险投资。博深工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已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和法律手续,同意博深工具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1-026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11月17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2011年11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7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下午15:00 至2011年11月17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3.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与会议方式: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

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10号本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时间:2011 年11月15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 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河道10号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 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1年11月16日下午16:30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 会议联系电话:0311-85962650;

传真:0311-85965550

邮政编码:050035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 年11月17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

2、投票代码:362282;投票简称:博深投票;

3、在投票当日,博深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15:00至2011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15:00至2011年11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进行。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11年11月17日召开的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说明:请在 “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282 证券简称:博深工具 公告编号:2011-027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内控规则自查问题整改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控规则落实情况的议案》和《公司关于内控规则落实自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以下简称“整改计划 ”,全文于2011年9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现将整改计划落实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证券上市协议》等有关规定,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与具有代办股份转让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本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时,由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转让的主办券商,负责公司可能退市后的股份转让工作,并在代办股份转让实际发生时,向其支付代办费用。

公司已于201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议案》,由审计委员会中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目前,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自查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已整改。公司将继续完善内控制度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特此公告。

博深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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