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黄伟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2011.9.30 | 2010.12.31 | 增减幅度(%) |
总资产(元) | 1,129,610,673.38 | 1,067,418,034.77 | 5.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29,821,472.53 | 901,064,535.61 | 3.19% |
股本(股) | 208,000,000.00 | 208,0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4.47 | 4.33 | 3.23% |
| 2011年7-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11年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总收入(元) | 250,216,469.80 | 24.92% | 674,419,568.97 | 35.9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5,732,817.93 | 13.44% | 59,969,534.22 | 22.6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70,495,279.20 | 47.41%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 | - | 0.34 | 10.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14.29% | 0.29 | -6.4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2 | -14.29% | 0.29 | -6.4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1% | -57.47% | 6.56% | -55.7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1% | -58.14% | 6.39% | -57.00%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1,142.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803,900.2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0,987.7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10,249.60 | |
所得税影响额 | 50,304.31 | |
合计 | 1,581,824.45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3,75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468,87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内需动力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91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工行-光大阳光新兴产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489,555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工行-光大阳光混合优选(阳光6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1,278,550 | 人民币普通股 |
江西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资金信托合同(金狮182号) | 650,008 | 人民币普通股 |
威高集团有限公司 | 6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张以珍 | 443,619 | 人民币普通股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400,007 | 人民币普通股 |
光大证券-光大-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 | 377,568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54.15%,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收入增长,各项管理相关费用增加形成。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147.17%,主要原因是银行借款减少、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以及远期结售汇带来的汇兑收益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兼松纤维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日阪制作所、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朴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上海裕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股东兼松纤维株式会社、株式会社日阪制作所、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朴实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上海裕复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报告期内均严格执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公司实际控制人黄伟国先生、控股股东上海国骏投资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嘉乐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约利商贸有限公司 | (1)在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嘉麟杰股份的期间内,本人(本公司)将不会采取控股、参股、联营、合营、合作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嘉麟杰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协助、促使或代表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嘉麟杰现在和将来业务范围相同、相似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并将促使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比照前述规定履行不竞争的义务;(2)如本人(本公司)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嘉麟杰经营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嘉麟杰,并将该商业机会让与嘉麟杰;(3)如因国家政策调整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来从事的业务不可避免地构成与嘉麟杰之间的同业竞争时,则本人(本公司)将在嘉麟杰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或促使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嘉麟杰并对上述业务的转让享有优先受让权;(4)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嘉麟杰及嘉麟杰其他股东均有权根据本承诺书依法申请强制发行人履行上述承诺,并要求本人(本公司)赔偿嘉麟杰及嘉麟杰其他股东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同时本人(本公司)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的利益均归嘉麟杰所有;(5)以上承诺在本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嘉麟杰的股份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 | 报告期内均严格执行。 |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小于50% |
2011年度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 | 15.00% | ~~ | 35.00% |
2010年度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1,506,360.88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业务收入增长,获利增加。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2011年07月25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上海证券张凤展;长江证券张骞、雷玉;江海证券王剑;德邦证券李远 |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超募资金的使用、募投项目的进展、自有品牌的运作情况等 |
2011年08月26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睿信投资于书坤;新时代证券肖洪彬;盈捷投资傅静;太平资产薛娜;南京证券张方兴;泰信基金伍忠东等 | 2011年半年报基本内容和对外披露信息、公司目前经营、超募资金的使用、品牌建设等 |
2011年08月29日 | 公司 | 实地调研 | 华夏基金张威 |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募投项目的进展、自有品牌的运作等 |
上海嘉麟杰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