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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 2011-01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邹仲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董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同意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 陈向东先生因工作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意陈向东先生的辞职申请,解聘其副总经理职务。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为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肖建清先生简历 男,生于1956年1月,大学,中共党员,工程师。曾任泸天化公司合成氨厂合成一车间班长、副主任、主任、党支部书记、安环处副处长、合成氨厂副厂长、合成二车间主任、泸天化股份公司生产部部长兼任生产部党支部书记、泸天化股份公司总经理助理、总调室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职。现任四川泸天化股份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目前,肖建清先生未在其他单位兼职,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1-01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四届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5日以书面送达和传真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传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各位监事在认真审阅会议提交的书面议案后,以传真和传签的方式进行了审议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董事会于2011年10月25日审议的《关于同意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副总经理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1、我们认为,公司原副总经理陈向东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同意陈向东先生辞去副总经理的辞职申请。 2、根据肖建清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及工作表现,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资格,本次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故我们对该聘任无异议,同意董事会聘任肖建清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黄友 张忠 2011年10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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