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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第三季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张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树桐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赵春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公司债券持有人持债情况(截至2011年9月30日)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 2011年9月1日,公司召开了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同意渤海证券增资扩股方案并放弃认购增资份额的议案》未获通过。 2. 2011年9月14日,经理办公会经讨论,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向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1,0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增至7,000万元,以满足向银行申请项目开发贷款的自有资金规模需要。 3. 2011年9月14日,经理办公会经讨论,同意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向其全资子公司大连泰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800万元,使其注册资本增至1,800万元,以满足其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三级资质注册资本的要求。 4. 2011年9月14日,经理办公会经讨论,同意由南京新城收购江苏一德和泰达园林所持泰新工程公司的全部股权,以理顺泰新工程公司的股权结构并避免关联交易。根据评估报告,南京新城拟以390万元受让江苏一德所持泰新工程公司39%的股权;以100万元受让泰达园林所持泰新工程公司10%的股权。 5. 公司于2010年9月17日召开了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6,69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截至2011年9月20日,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方案因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期满12个月失效而自动终止。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张军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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