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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尹晓冰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一、公司上市前后存在虚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和销售收入及利润,关联方非正常使用募集资金等的违法违规行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且已经公安、司法和检察机关依法认定;但截至目前,公司尚未主动更正相关会计账户及财务报告相关项目,直接造成《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无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允的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二、经核实,公司在报告期当中:应收款项存在回收困难或障碍,造成公司营业收入的确认存在着不符合会计准则的情形;应付账款和银行长、短期借款未能按时偿付,重大工程业务限于停顿,预付款项的可回收性面临重大的不确定性,消耗性生物资产账实不符及管控存在诸多问题;公司资金存在非正常流转等问题;造成公司面临严重的诉讼风险及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三、个别股东与公司之间存在着非正常的资金往来关系,且已经造成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因债务纠纷而被轮侯冻结;其中可能存在着严重违法违规及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四、在实际控制人被依法逮捕后,公司形成了由主要管理层在个别股东支持下把持公司全部经营管理的内部人控制状况,造成部分董事及审计委员会无法及时、准确、完整知悉公司某些重大事项,从而无法正常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引发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这与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和规范运行是完全背道而驰的;五、此外,报告期中,导致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被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尚未完全消除。 施贲宁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有关案件正在审理中,部分信息存在不确定性,保留意见。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郑亚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洪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没有接待投资者实地调研和书面问询。 云南绿大地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亚光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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