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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0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9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1.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8,858.00万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等发行费用5,365.74万元后,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3,492.26万元,经公司扣除自行支付的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相关费用1,429.1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62,063.12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万元,超募资金为116,345.12万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2010年6月23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之相关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发行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0)综字第020013号"《验资报告》中,依据上述规定,不能从募集资金中扣除而需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共计649.55万元,本公司已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增加募集资金净额649.55万元。本公司经调整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2,712.67万元。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为45,718万元,超募资金为116,994.67万元。

  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亚厦股份拟根据超募资金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情况对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用于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顺利实施募集资金项目,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全资子公司亚厦产业园连同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里昂"或"保荐机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市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募集资金存放机构(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于2011年10月25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亚厦产业园已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1、亚厦产业园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9-515201040034201,该专户拟存储募集资金3,056万元,为公司对亚厦产业园的增资额,仅用于亚厦产业园实施的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亚厦产业园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财富里昂作为亚厦产业园母公司亚厦股份的保荐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亚厦产业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财富里昂应当依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以及亚厦产业园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亚厦产业园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当配合财富里昂的调查与查询。财富里昂每季度对亚厦产业园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亚厦产业园授权财富里昂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文奇、黄力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复印亚厦产业园专户的资料;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亚厦产业园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财富里昂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查询亚厦产业园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按月(每月1日之前)向亚厦产业园出具对账单,并抄送财富里昂。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亚厦产业园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财富里昂,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财富里昂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财富里昂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同时按本协议的要求向亚厦产业园、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八、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财富里昂出具对账单或向财富里昂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财富里昂调查专户情形的,亚厦产业园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本协议自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起失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1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上午9时30分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9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欣欣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1-063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增资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的议案》,为更好的完成"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2011年10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对浙江亚厦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

  1、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超募资金3,056万元对亚厦产业园增资,用于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

  2、根据公司现状和今后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以位于章镇镇104国道西侧的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作价12,965,685元对亚厦产业园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金额合计43,525,685元,其中1,000万元用于增加亚厦产业园的注册资本,剩余33,525,685元增加其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亚厦产业园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8,500万元。本次交易不需要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增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1、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亚厦产业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6月25日,住所为上虞经济开发036-027-518地号,法定代表人王文广,注册资本17,5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室内外建筑装饰装修配套部品部件、各类建筑幕墙、金属门窗、铝合金门窗加工、中空玻璃深加工和研发、设计、制造等。截止2011年9月30日,亚厦产业园总资产40,663.39万元,净资产33,483.49万元。2011年1-9月亚厦产业园实现营业收入985.04万元,净利润-22.92万元。

  2、增资方案基本情况

  ①现金增资:根据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超募资金3,056万元对亚厦产业园增资,用于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特别规定》、《中小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亚厦产业园与保荐人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②实物增资:公司以所拥有的位于章镇镇104国道西侧的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该资产不存在抵押及担保情况)账面价值为7,916,542.52元,经评估作价12,965,685元(经上虞同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2011年10月17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对亚厦产业园实施增资。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事项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亚厦产业园增资是为了更好更快地实施"石材制品工厂化项目",有利于公司整体资源配置优化,实现公司战略目标的同时又可节省项目成本。

  2、本次增资对合并报表当期利润无直接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上虞同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书。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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