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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 2011-044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0月12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在成都市滨江东路香格里拉酒店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8人,实到董事14人,董事王冬胜先生、郭立民先生、陈甦先生及黎哲女士分别书面委托董事伍成业先生、副董事长陈洪博先生、董事汤云为先生及董事长马明哲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18票。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马明哲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经营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计葵生先生(Gregory Dean Gibb)出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计葵生(Gregory Dean Gibb)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其在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履职。计葵生先生的简历请详见本公告附件一。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高管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高管任中审计报告上报中国保监会 根据中国保监会2010年9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0〕78号)的规定,本公司组织内部审计部门对副总经理王利平、姚波、曹实凡、罗世礼和陈克祥进行了任中审计并出具了任中审计报告。 经对上述五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中审计报告分别进行举手表决,公司董事会以赞成1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分别审议通过了王利平和姚波的任中审计报告;以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分别审议通过了曹实凡、罗世礼和陈克祥的任中审计报告。王利平和姚波两位执行董事在审议其本人的任中审计报告时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参与平安寿险增资的议案》 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平安寿险拟增资人民币50亿元,具体增资方案为:以目前总股本288亿股为基础,按照每5.76股配1股的原则向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平安寿险所有股东配售新股,总配股数为50亿股,配股价每股1元,如有股东放弃配股权利,其放弃部分将由其他有意愿参与配股的股东按持股的比例认购。平安寿险本次增资尚需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以及上报中国保监会申请核准。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司同意参与本次平安寿险的增资并认购平安寿险其他股东放弃配股权利后的其他剩余股份。本公司最终可获配售股份数将介于约49.755亿股至50亿股之间,合计出资额约人民币49.755亿元至50亿元。 表决结果:赞成1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附件一: 计葵生先生简历 姓 名: 计葵生(Gregory Dean Gibb) 出生日期: 1966年11月10日 性 别: 男 国 籍: 美国 学 历: 本科 ■
证券简称:中国平安 证券代码:601318 编号:临2011-045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至10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6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6人,会议有效行使表决权票数6票。会议的召集、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正文和业绩公布,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草稿)》内容真实、准确,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完整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部分高管任中审计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0年9月发布的《保险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管理办法》(保监发〔2010〕78号)的规定,本公司组织内部审计部门对副总经理王利平、姚波、曹实凡、罗世礼和陈克祥进行了任中审计并出具了任中审计报告。 监事会对上述五位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中审计报告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均为: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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