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赵刚副董事长因公出差委托李建董事长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杨斌独立董事因公务外出委托刘守豹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李建、总经理王焰、总会计师全卫、财务部经理罗京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为5,585.17万元,比年初增加4,345.39万元,增长比率为350.50%,主要因素是本年度应收客户款项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为10,708.83万元,比年初增加6,592.34万元,增长比率为160.14%,主要因素是本年度项目借款增加及支付项目保证金所致。 (3)报告期末,公司的存货余额为28,981.39万元,比年初增加6,814.44万元,增长比率为30.74%,主要因素是本年度影视剧投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末,公司的在建工程余额为416.30万元,比年初增加328.58万元,增长比率为374.59%,主要因素是本年度景区改造工程投入款增加所致。 (5)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为85,305.22万元,比年初增加39,660.58万元,增长比率为86.89%,主要因素是本年度应付未付媒体成本增加所致。 (6)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为718.27万元,比年初减少1,178.75万元,下降比率为62.14%,主要因素是本年度支付职工薪酬所致。 (7)报告期末,公司的应交税费余额为776.89万元,比年初减少1,297.78万元,下降比率为62.5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支付各项税金所致。 (8)报告期末,公司的少数股东权益余额为2,686.55万元,比年初减少1,264.54万元,下降比率为32.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的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分配现金股利所致。 (9)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财务费用净收益累计发生额为1,341.9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47.89万元,增长比率为69.00%,主要因素是本年度公司的利息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0)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投资收益为零,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51.87万元,下降比率为100%,主要因素是上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视北方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无锡中视传媒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清算完毕,上期确认清算收益51.87万元所致。 (11)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的营业外收入累计发生额为153.72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5.19万元,下降比率为48.5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司实际收到的来源于上海浦东新区的财政补贴较上年同期有所减少所致。 (12)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268.0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579.97万元,增长比率为56.61%,主要是本年度公司支付的应付账款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13)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4,707.3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620.65万元,增长比率为333.19%,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用于景区改造工程投入款项有所增加以及子公司北京中视北方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购置影视经营设备所致。 (14)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3,942.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574.79万元,增长比率为66.52%,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分配股利较上年增加以及子公司上海中视国际广告有限公司分配股利所致。 3.2 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为适应影视传媒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根据我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2010年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我公司及下属控股公司在2011年度继续与我公司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的实际控制人中央电视台及其下属公司开展关联交易,就版权转让及制作项目、影视技术服务项目等多种经营形式开展业务合作。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租赁及技术服务业务2011年度关联交易金额累计预测将不超过人民币4.42亿元,其中版权转让及制作业务的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租赁及技术服务累计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人民币1.42亿元。 截止报告期末,关联交易各项业务的实际交易金额分别为: 版权转让及制作: 15,449.92万元; 租赁及技术服务: 6,662.51万元; 累计交易金额为: 22,112.43万元。 (2)我公司因租赁控股股东无锡太湖影视城土地,需向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租赁费,该协议自本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生效。本报告期(1-9月)向无锡太湖影视城支付土地使用权租赁费共计4,731,552.00元。 3.3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无其他承诺事项。 (2)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2011年 6月29日,公司发布第三批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大股东中央电视台无锡太湖影视城147,009,628股于2011年7月4日上市流通。详细内容参见刊登于2011年6月29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的《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批股改限售流通股上市公告》。至此,公司限售流通股全部上市流通。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0年末总股本331,42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上述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5家发起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其他流通股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公司2010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于2011年7月实施。 中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