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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2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10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五名监事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公司监事会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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