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3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会议董事5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发出书面表决票5票,截止2011年10月27日12时共收回有效表决票5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摘要》; 【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以及2011年10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2011-044号公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对公司《整改报告》形成过程及内容的核查,认为:《整改报告》遵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整改,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了财务基础工作,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整改过程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作底稿,整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整改报告及保荐机构关于整改报告的核查意见全文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1年10月27日,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公司股东许木林先生的通知。许木林先生将其持有本公司8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21%)质押给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质押之日起至质押双方办理质押解除之日止。前述股权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许木林先生现持有本公司23,695,985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6.30%;包含上述股权质押,许木林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中累计质押数量为11,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07%,其余股权未进行质押。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