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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书面形式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法定代表人金志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会计师)兼财务管理总部部长于竹明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总体状况的简要分析 2011年1-9月公司共实现啤酒销售量604万千升,同比增长14.5%;实现销售收入188.9亿元,同比增长1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亿元,同比增长11.4%。其中主品牌青岛啤酒实现销售326万千升,同比增长17.7%。公司努力克服原材料成本居高不下的困难,在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情况下,保持了啤酒销量的持续增长,并快于啤酒行业的增长水平。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1年1-9月国内完成啤酒产量3,956万千升,同比增长8.6%。 3.2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3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以下承诺:(1)其持有的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六十个月内将不通过A股市场上市交易或转让;(2)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控股股东将建议青岛啤酒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在公司国家股股份划转完成后,青岛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已承接青岛市国资委(公司原控股股东)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所有需履行的义务和做出的承诺。 3.5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6月16日举行的2010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包括股利分配)方案,决定每股派发股利现金人民币0.18元(含税),派发股利总金额为人民币243,176,903元(含税)。该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8月2日实施完毕。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志国 2011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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