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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1-029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1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1—011),披露了本公司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涂工程施工III标”的中标单位,中标价格为人民币伍亿贰仟贰佰玖拾万伍仟捌佰捌拾捌元(522,905,888.00元)。 公司近日与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JTBBWT/SG-3。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八千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国中。 经营范围:海涂围垦、港口及旅游业的投资与开发。 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兴舟大道529号三楼。 成立时间:2008年3月。 2、该项目承包方式:单价承包、BT模式 3、公司在2009年与该业主签订了《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沥港渔港建设工程I标施工合同》,2010年上述沥港渔港建设工程项目实现营业收入7,419.08万元,占2010年公司营业总收入的7.29%。 4、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暂定人民币522,905,888.00元。 2、工程承包范围: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和大鹏山北部海域西片围涂区域的X1、X2、X3三条围堤,围涂面积4719亩,堤长4597米,内有大鹏山水闸。 3、回购方式: 本项目分三期回购: (1)在项目通过完工验收后30日内,业主方支付第一笔回购款:工程建安结算造价的三分之一及建设期利息之和。 (2)第二期和第三期的回购款由发包人分别在项目完工验收满1年后的10天内和2年后的10天内支付。 (3)建设期利息按当期中国人民银行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计算。 4、合同签署生效日期:2011年10月26日。 5、履行期限:开工令发出日期起计,工程工期1461日历天。 6、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0年度营业总收入的51.39%,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几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且对本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拓展同类市场份额具有重要意义。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董事会对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分析 1、本公司主要从事海堤、河道、水库、城市防洪等工程的施工业务,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等多项资质,承揽并建造了300余项工程,工程合格率达100%,工程优良率85%以上。 公司资信状况良好,银行融资能力较强,能保证项目实施过程中有足够的资金顺利进行工程施工。 2、该项目是舟山市政府重点项目,该合同业主方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系舟山市定海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设立,且该项目建设投资资金已列入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年度综合预算拨款计划及项目还款计划。 3、公司与业主方于2009年签订过《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沥港渔港建设工程I标施工合同》,合同正在正常履行,进展顺利。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合同双方具有对该合同的履约能力。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工程承包项目,《施工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六、备查文件 1、《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涂工程施工Ⅲ标段投资建设合同》; 2、《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涂工程施工Ⅲ标段投资建设合同补充协议》; 3、《舟山市定海区金塘北部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围涂工程施工Ⅲ标段回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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