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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贡爱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贡爱民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资产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负债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利润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现金流量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正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拟收购益阳鸿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权。公司已按有关规定定期披露进展情况。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所披露的相关公告。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 2008 年非公开发行控股股东以其电池资产认购股份时所作承诺: 湖南科力远高技术控股有限公司与钟发平承诺 2007 年4 月12 日起,五年内不转让其目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履行情况:按承诺执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发平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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