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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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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3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以举手方式表决,出席电视电话会议的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5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名,实到董事10名,其中董事尤玉仙女士、杨佑林先生、胥凌燕女士,独立董事刘晓初先生、张新泽先生以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尤丽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全自动智能标签生产线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全自动智能标签生产线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三、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关于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四、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施工合同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关于签订施工合同的公告”。

  五、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整改报告》。

  六、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4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在福州市金山开发区金达路136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举手方式表决。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5天前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源海先生召集并主持,以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对公司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此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详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6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

  全自动智能标签生产线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顺利推进公司产业链的延伸,提高募集资金的投资效益,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即全自动智能标签生产线项目的实施地点。

  一、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46 号文)核准,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88 元,募集资金总额27,7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992万元。根据《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IPO募集资金净额除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外将投入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一“全自动智能标签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智能标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福州市航空港工业集中区(以下简称“空港工业区”)。

  本次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

  本次拟变更实施地点的募投项目“智能标签项目”于2007年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编号为闽发改备[2007]K00017号。该项目的选址为于福建省福州市罗源湾开发区北工业区。

  1、新实施地点情况介绍

  项目新实施地即福州市空港工业区地理优势明显,位于福州长乐国际机场西侧,机场高速公路南进场线北侧,距福州市区42公里,松下港区26公里,位置显要。厂区外围水、电、汽、通信供应等公用设施齐全,供应量充足。地势平坦,厂区周围道路畅通。

  2011年07月01日,公司已与福建省福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抗药业”)签订了《空港工业区标准厂房转让合同》,福抗药业将座落于空港工业区标准厂房第50#幢的资产转让给公司,建筑面积为10,313.09平方米(最终建筑面积以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产权面积为准),占地面积为8,269.14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12,375,708元,资源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目前产权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新实施地点的优势

  空港工业区的建设是福州建设“滨海城市”迈出的重要一步,可充分发挥长乐国际机场和机场高速公路等交通优势,解决目前福州市区工业用地较为紧张局面,并为工业区向外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

  空港工业区主要发展与机场相配套的无污染,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体积小、重量轻、交货期短的产业,如电子通讯、计算机元器件、生物制造等,同时,鼓励发展现代物流业,包括运输、包装、物流配送,并适度发展直接或间接为航空运输业服务的产业,包括零售业、航空食品业、航空维修业、金融保险、旅游会展、商务贸易等。

  空港工业区优越的地理条件和产业发展坏境,更能吸引优秀的行业专家和人才,有利于公司在延伸产业链的过程中,使得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生产等关键环节处于较高的起跑点上,更快的实现公司战略蓝图。

  鉴于智能标签和智能卡产品物流的特殊性,有些产品有较高的安全运输要求,同时会提高产品的运输成本。空港工业区便捷的交通一定程度上能整体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项目盈利水平。

  该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更充分的利用空港工业区的优势和资源,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鸿博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鸿博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有利于公司把握市场发展机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实现投资收益,为股东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后的募集资金使用,督促公司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同意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7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抓住市场有利时机,使项目尽快建成产生效益,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鸿博股份”)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之一,即“包装印刷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671号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9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60元,总计募集资金28,478.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6,289.06万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鸿海”)增资,增资资金分别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未满足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额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补充。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之一“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重庆鸿海之全资子公司--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鸿海”),实施地点变更为四川鸿海所在地四川省泸州市。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已经公司2011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介绍

  1、变更后的实施主体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重庆市鸿海印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法定代表人:杨佑林

  注册地:泸州市纳溪区丰乐镇街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印刷品、纸制品;包装装潢设计;货物进出口。

  2、实施地点情况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泸州市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内,规划地块B5-3-1,地块面积约为88亩,用于建设包装印刷项目。

  3、募投项目变更涉及金额

  根据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健正信审(2011)专字第020657号《关于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审核,截至2011年7月6日止,重庆鸿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上述募投项目累计金额为6,760,478元,主要系购买小森胶印机、全自动糊盒机、胶印辊筒等机器设备。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涉及金额为61,239,522元,将由重庆鸿海以增资扩股方式注入四川鸿海并全部用于投资“包装印刷建设项目”。

  三、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已在包装印刷市场容量大的地区开展前期工作。为更好的拓展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鸿海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在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以下简称“园区”)设立了全资子公司四川鸿海印务有限公司。

  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是由沪州酒业集中发展区有限公司设立和运作,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1月26日,注册资本为2.3亿元人民币,是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有独资),是对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实行公司化运作的独立法人。作为全国第一个最大的白酒加工产业集群,园区在进行产业聚集的同时,日益增长的商流、物流、资金流,也创造了一个更大的市场空间,其形成的资产规模、经济流量,正不断影响和促进着区域经济的提升。

  公司与园区合作,将开展包装材料整装开发、设计、打包采购等业务,在成为泸州老窖酒包装印刷和防伪技术服务专业供应商的同时,争取和承接国内大型企业整装采购,为开拓白酒业供应链市场提供支撑。公司进入园区后,可缩短与客户物流距离,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另外,公司可将自主研发的高科技防伪技术,如RFID产品等应用于包装,提高防伪和产品技术含量,分享白酒业高成长带来的高附加值。同时,这将使得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整合优势资源,业务相互渗透,技术相互支持。

  泸州位于西南地区,西南地区一直是中国高端酒类消费品的重要生产基地,集中了中国八大白酒品牌中的五粮液、泸州老窖、郎酒、剑南春、水井坊、沱牌曲酒。公司与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的成功合作,将为公司拓宽西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和标榜,将大幅提升公司在西南地区开展包装印刷业务的影响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有利于公司借助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快速打开西南地区酒类包装市场,加快了募投项目的实施。

  此次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亦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是在充分考察新实施主体和地点的有利因素并综合权衡变更募投项目的利弊后所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认为:公司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实施;此次变更募投项目,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公司保荐机构认为:

  1、鸿博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鸿博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变更,系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现有的业务基础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公司包装印刷业务的快速扩张,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鸿博股份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应敦促四川鸿海严格遵守中小企业板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规范实施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鸿博股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8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同概况

  2011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鸿博昊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博昊天”)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人民币9398万元。

  本公司及鸿博昊天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政通路12号

  法人代表:刘荣耀

  注册资本:175361.250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民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新建、扩建各级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综合性工程(不含四电工程)的施工;市政、装饰、空调、仪表、消防、设备与管道安装施工;房地产开放与经营;物业管理;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排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劳务人员;铁路、桥梁、变配电、服务、构件加工、建材及设备供销。

  除上述交易事项外,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本公司及鸿博昊天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此类交易。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数字化精品印刷中心等4项工程

  工程地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部新区X69街区X69M1地块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47360.34平方米

  合同工期:300日历天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合同总价:人民币9398万元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于合同协议书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生效条件或期限见合同协议书相关约定。双方各自履行完合同义务后自动失效。

  解决争议的方式:双方可先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邀请第三方调解此类争议。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争议或通过协商或调解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以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鸿博昊天数字化精品印刷中心等4项工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价格是以市场价为依据并通过招标方式确定,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从而导致工程延期。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3、鸿博昊天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书。

  特此公告。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29 证券简称: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9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1年11月15日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5日10:00

  (三)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08日

  (四)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闽江大道融侨水乡酒店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变更包装印刷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2、审议《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8日巨潮资讯网。

  三、出席会议对象

  (一)截止2011年11月08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4日9:30-11:30、13:30-15:30。

  (二)登记地点: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李娟 谢桥

  3、联系电话:(0591) 88070028;传真: (0591) 83840666

  4、邮政编码:350002

  特此通知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格式)

  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福建鸿博印刷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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