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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1-056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西安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为便于公司在西北市场开展业务,董事会拟在陕西省西安市设立西安分公司,统筹该区域的业务管理与运营。 表决结果: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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