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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1-2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董事长聂周荣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副董事黄广伟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陈子召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郑卫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副董事长黄广伟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近日,本公司接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通知,为响应国务院的号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改制的同时进行了部分人员交换。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改制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将改制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审计的合伙人和专业人员交换进入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本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等服务,审计费用为5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本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1—26)。 公司定于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00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同意本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1-2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00,会期半天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2)公司董事、监事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同日公告编号:2011-23)。 三、会议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持其法人单位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因故不能出席者,可亲自签署个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表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请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先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真或邮寄信函收到时间为准)。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邮政编码:510030 联系人:苏东明 电话:(020)83603985 传真:(020)83603989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股东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附后) 附件: 股东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号: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登记日期: (注:本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注: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股东(公章或签名): 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数: 股东代码: 受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11-24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以传真方式、电子文件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在公司总部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禄爱珍女士主持。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对该项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1、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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