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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长、执行董事袁力,执行董事万峰、刘英齐,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独立董事马永伟、莫博世(Bruce D. Moore)、梁定邦在现场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孙昌基以电话会议形式出席会议。执行董事林岱仁、非执行董事庄作瑾因故请假,分别书面授权委托执行董事万峰、非执行董事时国庆代为出席并表决。 1.3 本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本公司董事长袁力先生、负责财务工作的副总裁刘家德先生、总精算师邵慧中女士及财务机构负责人杨征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注: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涉及净利润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投资资产为人民币14,238.38亿元。年初至报告期期末,本公司总投资收益率为4.14%(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期初投资资产+期末投资资产)/2)] /273}×365);退保率为2.19%;已赚保费达人民币2,627.68亿元,增长率为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说明:本公司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会计报表中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其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10月14日,本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的次级定期债务。本次次级定期债务发行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充实本公司附属资本,提高本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该发行方案已于2011年10月21日获得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A股上市前(截至2006年11月30日),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4宗、总面积为10,421.12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6处、建筑面积为8,639.76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A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4宗土地和6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2宗房产及相应土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任何质疑或阻碍。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力 2011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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