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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47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印股份”)全资子公司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炭黑”) 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额度的续期,款项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贷款期限为1年。本次贷款由海印股份、实际控制人邵建明先生和邵建佳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于2011年10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27,617,554.65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79.23%(按公司2010年12月经审计净资产91,828万元计算),所以此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茂名环星成立日期为2008年12月3日,注册地址为广东省茂名市环市西路61号,法定代表人邵建明,公司持有其100%股权,注册资本3000万元。经营范围:生产炭黑,销售:炭黑、包装袋、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经营的和需凭许可证经营的除外)。 截至2011年9月30日,茂名炭黑总资产433,328,890.11 元,净资产234,448,888.89 元, 负债总额 198,880,001.22 元。2011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327,521,291.66元、利润总额9,407,118.08元、净利润7,055,338.56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提供担保的期限:自续期合同生效之日起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 3、截至公告日,本公司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待该担保事项经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相关债权人签署担保合同。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此次担保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贷款主要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额度,公司拟对其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对象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及对外担保的审批程序均符合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是合理的,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727,617,554.65元,占公司2010年12月经审计净资产的79.23%,全部为对子公司担保,无对外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第六届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44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印股份”)于201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上午11:00时在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座十四楼总裁厅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际出席七名,会议由董事长邵建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以下议案,并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有关担保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1-47号)。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之二《关于为子公司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须提交公司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48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1:30时 5、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586号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 座十四楼总裁厅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是2011年11月10日(星期四)。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名称:《关于为子公司茂名环星炭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具体内容已于2011年10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详见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44号)和《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编号:2011-47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日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5: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56-58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尉、江宝莹 联系电话:020-83799848 传真:020-83794902 电子邮箱:ir000861@163.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湖西路56-58号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0100 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敬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61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2011-45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1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书面传真及电话通知方式发出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0月26日上午12:00时在广州市总统大酒店A座十四楼总裁厅召开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李少菊女士主持,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以下内容和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处理遵循一贯性原则,会计信息披露真实可靠,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决议。 广东海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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