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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1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0月31日。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0年6月10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向中国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拟以12.58元/股的授予价格向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合计35人授予共计645万股限制性股票。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公司修订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10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修订后的《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已经中国证监会审核无异议。 3、2010年9月16日,公司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 4、2010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向35名激励对象以12.58元/股的价格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645万股,授予日2010年9月28日。2010年10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0年10月15日。 5、鉴于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派人民币2.3元现金的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290万股,授予价格变更为6.29元/股。 6、2011年10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同意35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第一期解锁数量为3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0月31日。 二、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达成情况 (一)禁售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自2010年9月28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12个月为禁售期。截至2011年9月28日,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禁售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已满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董事会认为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期解锁的核实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在考核年度内均考核合格,且符合公司业绩指标等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以及激励对象名单,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关于同意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35名激励对象在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共322.5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1-3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五、监事会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公司35位激励对象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条件,同意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期解锁手续。 六、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认为,浙富股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已满足,尚待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提交的解锁申请后,统一办理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事宜。 七、本次股权激励第一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0月31日。 2、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为322.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8%;解锁日即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0月31日。 3、本次申请解锁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5名。 4、各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单位:股
注:公司于2011年6月21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派人民币2.3元现金的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变更为1290万股。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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