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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廖哲男先生、董事总经理余昱暄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小波先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利润变动情况: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36.43%,主要系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所致;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42.67%,主要系销售量上升及原材料上涨导致营业成本上升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778.72%,主要系报告期增加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合作医疗企业扶持资金所致; (4)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6.41%,主要系公司加大对新产品的科研开发投入及人员成本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65.38%,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69.73%,主要系根据库存商品余额及其状况,分析其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比较后,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7)投资收益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39.24%,主要系理财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55.74%,主要系收到政府的相关补助款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下降69.20%,主要系报告期内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减少所致; (10)所得税发生额较上年同期增长105.34%,主要系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税率暂按25%计提所致; 2、资产负债表变动情况: (1)货币资金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下降68.51%,主要系支付设备款、增加结构性理财产品投资所致; (2)应收账款余额报告期较年初增长46.60%,主要系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加导致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82.89%,主要系报告期预付设备款增加及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4)持有至到期投资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00.20%,主要系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5)固定资产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67.96%,主要系报告期内购进生产设备以及在建工程转入增加所致; (6)在建工程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下降81.84%,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7)短期借款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31.32%,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00.00%,主要系合理利用银行给予公司的融资额度,报告期采购原料部分采用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9)应交税费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13.98%,主要系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0)应付利息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83.25%,主要系报告期内借款增加所产生的应付利息增加所致; (11)其他应付款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58.86%,主要系根据销售发出产品情况及相关运输协议预估的应付未付的运输费用所致; (12)长期借款余额报告期末较年初增长100%,主要系子公司浙江汉声增加固定资产借款所致; (13)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长48.77%,主要系应计利息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情况: (1)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5.57%的主要原因:本期销售额增加后收到的货款回款相应增加所致; (2)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增长41.92%,主要原因为投资支付增加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较上年同期下降35.6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都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人发表同意意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同意意见,公司将截止至2011年3月3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16,211,582.27元及其以后结算的利息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1年10月20日,经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确认,本公司高新技术企业经复核认定后已进入公示期,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后,本公司将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公司所得税将按照15%计算。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廖哲男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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