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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64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1年10月27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郝云宏和独立董事张咸胜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关于法定人数的要求。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敏田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1-065)。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拟向中国银行温岭支行、工商银行温岭支行、建设银行温岭支行分别申请不超过3亿元、1.5亿元、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并签署相应的授信协议,有效期不超过3年。该授信额度并非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额将在授信有效期及授信额度内视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来确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商洽借款事宜,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贷款合同、质押/抵押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臧恒胜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6)。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66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内审部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臧恒胜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聘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附:臧恒胜先生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臧恒胜先生个人简历: 臧恒胜,男,1970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93年毕业于扬州大学商业学院,一直从事财务、审计工作,先后担任江苏省洪泽县蚕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江苏洪泽湖食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淮安鹏程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浙江艳庄化妆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国人本集团审计组长等职务,2009年8月加入本公司后任财务部部长,2010年6月至今任内审部部长。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11-067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认真核查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编制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1年9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进行了公告。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内部审计负责人未经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整改情况:201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名臧恒胜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201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聘任臧恒胜先生为公司内审部负责人。 完成情况:在整改计划时间内完成。 2、内部审计部门未按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整改情况:201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内审部汇报了2011年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情况。 完成情况:在整改计划时间内完成。 3、内部审计部门未按季度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 整改情况:内审部对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证券投资、风险投资、对外投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董事会讨论。 完成情况:在整改计划时间内完成。 4、内部审计部门未按时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 整改情况:内审部将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完成情况:按规定时间进行。 5、审计委员会未按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 整改情况:201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内审部提交的重大事项实施情况、大额资金往来、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核查报告,以及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完成情况:在整改计划时间内完成。 6、审计委员会未按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 整改情况:2011年10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情况。 完成情况:在整改计划时间内完成。 7、未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签署《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 整改情况:2011年10月,公司与具有从事代办股份转让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推荐恢复上市、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一旦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地位终止或者取消、股票终止上市时,聘请平安证券担任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和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 完成情况:在整改计划时间内完成。 至此,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完成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查活动及整改工作。 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与完善要求将不断提高。公司将根据资本市场的发展需要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不断更新完善作为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在日常经营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 特此公告 浙江新界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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