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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志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庆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林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注1:本报告期,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控股股东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持有的山西鲁能河曲电煤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曲电煤”)70%股权、山西鲁能河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河曲发电”)60%股权及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王曲发电”)75%股权交割工作已完成。由于上述股权交易发生前,公司和河曲电煤、河曲发电、王曲发电同属鲁能集团控制,故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2011年三季度报告合并报表期初数和上年同期数进行了调整。 注2:2011年8月16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新股发行在中国证券结算公司完成登记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50,750,000股增至504,574,149股。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广东金马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王志华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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