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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1-5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6日发出,2011年10月26日在福州市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6人,沈琳董事请假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组建项目公司运作宁德房地产项目的议案》。 鉴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福州泰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3日以总价人民币19,870万元竞得宁德市富春东路南侧、高速公路西侧的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地块土地面积为29,27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服、住宅(详见公司于2011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土地中标的公告》),为推进宁德房地产项目的开发,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在注册资金不超过2亿元的范围内组建项目公司运作该房地产项目。 特此公告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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