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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6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10月2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10月27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表决的董事7人,参与通讯表决的董事2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张三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2011年10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续申请1.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因公司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的1.5亿元综合授信业务即将期满,董事会同意公司于近期继续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1.5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授信期限为自相关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在该授信期内,公司可循环使用该授信额度进行贷款。该项授信融资由控股股东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没有附加条件。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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