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1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2、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10月24日至2011年9月30日) 1.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 ■ 2.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 ■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8年10月24日,并于2008年12月18日推出C类收费模式。本基金在3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2、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投资比例的约定如下:本基金对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外的其它资产(包括股票、权证等)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由于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或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原因导致投资组合不符合上述约定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以达到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本基金本报告期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比例限制进行证券投资。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表中“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为该名员工从事过的所有诸如基金、证券、投资等相关金融领域的工作年限的总和。 4.2 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目标,制订了实现公平交易的具体措施,并在技术上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实现了严格的交易公平分配。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间通过价差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报告期末,公司共管理了九只基金,即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弹性市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潜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深化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成长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兰克林国海中小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富兰克林国海中国收益证券投资基金和富兰克林国海策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余六只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公司已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共管理了七只产品,即“农行国富成长一号”、“光大国富互惠一号”、“中行国富配置一号”、“兴业国富互惠一号”、“兴业国富互惠二号”、“中行国富互惠一号”和“中行国富配置二号”。公司尚未开展企业年金、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报告期内未发生公司管理的投资风格相似的不同基金之间的业绩表现差异超过5%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按照《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系统划分了异常交易的类型、异常交易的界定标准、异常交易的识别程序,制订了异常交易的监控办法,并规范了异常交易的分析、报告制度。 报告期内未发生法规严格禁止的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三季度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紧缩力度和频率超预期,市场流动性极度紧张,资金价格高企,股市、债市双双走弱。债市一方面受到资金面紧张的压制,另一方面,部分城投公司爆出信用事件,导致信用债收益率大幅走高。8月下旬,中央银行扩大准备金缴存范围的消息重挫市场。因中石化计划发行第二期转债,转债市场在扩容预期和流动性压力下,出现史上罕见的巨幅下跌。本季度内基金提高了利率产品的久期,对信用债进行了调整,买入高等级信用债,卖出低等级信用债,取得部分收益。但由于转债仓位较重,仍然受伤较重。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报告期内,国富强化收益债券A基金净值增长率为-4.87%,同期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26%,落后比较基准461个基点。国富强化收益债券C基金报告期内净值增长率为-4.94%,同期比较基准-0.26%,落后比较基准468个基点。本季度基金业绩大幅落后比较基准,主要是投资组合中的可转换债券在报告期内出现大幅下跌,拖累组合业绩。权益市场及信用债的调整也为组合带来负收益。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第四季度,我们认为无论从通胀水平,还是投资增速,抑或是GDP增长,都将出现进一步回落的趋势。由于国务院对调控房地产市场的信心坚定,将调结构控通胀仍放在首位,对经济增速下滑的容忍度提高,我们预期第四季度仍不会出现明显的政策转向的信号。同时,在外围经济不景气的持续打击下,国内货币政策也不具备进一步紧缩的空间。今年前三季度资本市场的表现,验证了资金匮乏时代,资产价格大幅贬值的道理,因此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可能还将持续,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将会逐步体现。从政策面及基本面分析,债市具备了一定的有利因素。从资金面的角度,我们认为四季度可能保持平稳的概率偏大。近期国务院领导关注了温州民间借贷的问题,并对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出政策上的扶助,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资金链紧张带来的多米诺骨牌效应。总的来看,我们认为第四季度对债市投资者来说将是较好的时期。我们计划保持较长的组合久期,以获得更高的票息及资本利得收益。信用债和可转换债券目前处在较低估值水平,我们将保持一定比例的配置,仍然以中高评级债券为主进行配置。流动性及经济回落压制下,股市估值难有大幅度扩张,对权益的配置我们将保持审慎,精选个股。本基金将继续按照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努力做好基金投资工作,争取未来更好的长期投资收益。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本期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无报告期内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8.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8.3 其他资产构成 ■ 5.8.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8.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7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经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于二○一一年七月八日审议通过,任命李雄厚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相关公告已于2011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披露。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富兰克林国海强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文件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并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8.3 查阅方式 1、投资者在基金开放日内至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免费查阅,并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tsfund.com 查阅。 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