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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28 证券简称:中国石化证券代码:110015 证券简称:石化转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季度报告经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1.3 本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中国石化董事长傅成玉先生,副董事长、总裁王天普先生,财务总监兼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新华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中国石化基本情况 2.1 中国石化基本信息 2.1.1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1.2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2.2 本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820,341户,其中境内A股813,459户,境外H股6,882户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2.3 经营业务回顾 2011年前三季度,中国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境内成品油需求和化工产品需求稳步增长。本公司积极推进资源、市场、一体化、国际化、差异化和绿色低碳战略,生产经营持续增长,勘探及开采板块增加境内油气产量,炼油板块满负荷运行增产成品油,营销板块努力提高经销总量,化工产品产销量稳步提高。前三季度,克服了成品油价格不到位炼油大幅亏损的不利影响,整体效益稳步提高。 勘探及开采:油田勘探开发新技术应用成效显著;致密砂岩油气藏水平井分段压裂实验取得重大进展;鄂尔多斯盆地镇泾油田、大牛地气田水平井分段压裂取得成功,增产效果显著。勘探方面,在东部老区和西部塔河油田托甫台地区、准噶尔北缘的石油勘探取得新发现;在川东北元坝地区的深层海相及中浅层、川西浅层的天然气勘探取得新发现。同时加快非常规资源勘探开发步伐。开发方面,努力提高储量动用率、油田采收率和单井产量,保持东部油田稳定生产,加快西部油田产能建设,大湾区块、川西地区、大牛地气田产能建设进展顺利。前三季度本公司国内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分别为226.81百万桶和3,823亿立方英尺,同比分别增长0.5%和22.1%。海外受检修影响,原油产量同比大幅下降,第三季度已恢复生产。 炼油:本公司保持炼油装置满负荷运行,努力增产成品油和化工轻油,保障市场供应和化工业务板块需求。精心组织装置改扩建,有序推进成品油质量升级工作;抓好原油采购和运输优化,努力降本增效;加大沥青、液化石油气、石油焦、溶剂油等产品营销力度。前三季度原油日加工量为437万桶,同比增长3.6%。 营销及分销:加强油品质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和高效服务;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资源组织和调运,向市场及时供应成品油;增加高标号产品的经销,努力向客户提供清洁绿色产品;积极拓展非油品业务。进一步完善营销网络,加强网络管理。前三季度,本公司境内成品油经销量和零售量分别为113.57百万吨和75.55百万吨,同比分别增长8.8%和17.8%。同时,加强海外营销力度,境外成品油经销量同比大幅增长。 化工:本公司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安排装置生产;调整产品结构,增加高附加值产品产量。积极调整营销策略,加强产销研结合,构建高效的生产、销售、科研创新体系,提高客户满意度。前三季度,乙烯产量为735.6万吨,同比增长11.3%,合成树脂产量1,006.7万吨,同比增长5.6%。 前三季度主要生产经营情况 ■ 注:1 包含合资企业100%的产量; 2 加油站2010年数据(单位:座)为截至2010年12月31日数据; 3 单站加油量为自有加油站折合年平均数; 资本支出:2011年前三季度本公司累计资本支出为人民币570.28亿元,其中:勘探及开采事业部资本支出人民币232.66亿元,主要用于胜利滩海油田、西北塔河油田、川东北天然气勘探开发工程以及山东LNG等项目建设。新建原油生产能力267万吨/年,新建天然气生产能力9.51亿方/年。炼油事业部资本支出人民币85.38亿元,主要用于柴油质量升级项目,北海、长岭等炼油改造以及日照至仪征原油管道等项目建设。化工事业部资本支出人民币68.01亿元,主要用于武汉80万吨/年乙烯、中原乙烯原料路线改造等项目建设。营销及分销事业部资本支出人民币174.89亿元,主要用于高速公路、中心城市、新规划区域以及区外加油站、油库、成品油输转网络等项目建设,新发展加油站1063座。本部及其他资本支出人民币9.34亿元。 §3 重要事项 3.1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中期股息分派 根据201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并经中国石化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截至2011年6月30日止半年度之股息分派方案为按2011年9月16日总股数计算,每股派息人民币0.10元(含税)进行现金股利分派,现金股利合计约人民币86.7亿元。2011年上半年度股息已于2011年9月28日向2011年9月16日当日登记在中国石化股东名册上的全体股东发放。 3.6 本季度报告以中英文两种语言印制,在对两种文体的说明上存在歧义时,以中文为准。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傅成玉 2011年10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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