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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921 股票简称:ST科龙 公告编号:2011-052TitlePh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0-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已于2011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1年 10 月 27 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 8 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甘永和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提名甘永和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当选,任期至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黄倩梅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公司董事会经研究,同意聘任黄倩梅女士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请详见附件二。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7日

  附件一: 简 历

  (一)甘永和先生,43岁,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安徽博西华家用电器有限公司制造质量部、中心质量部部长,伊莱克斯(中国)电器公司质量经理、质量总监。2008年6月至今任海信容声(广东)冰箱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裁。

  甘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甘先生作为本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以供认购本公司181,000股A股股份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约0.013%及本公司已发行A股总股本的约0.020%)。

  除上文披露外,过去三年内甘先生没有在任何上市公司担任过董事,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之任何股份中拥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权益。甘先生并无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有任何关系。于甘先生就任本公司董事期间,并不会于本公司领取任何董事酬金,但将就其担任本公司副总裁领取酬金,金额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考虑本公司经营规模及参照其他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而厘定。甘先生将参选本公司董事,如获委任,任期将由其于临时股东大会获委任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即2012年6月25日)止。

  除上文披露外, 甘先生确认并无其它事宜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13.51(2)(v)条须予披露,亦无其它事宜需本公司股东注意。

  (二)黄倩梅女士,27岁,2008年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经济学及管理学学士,同年加入本公司,2009年至今一直从事证券事务,2010年8月至今任投资者关系主管,并已于2011年4月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黄倩梅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海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

  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7-28362570

  传真:0757-28361055

  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容港路8号

  电子信箱:kelonsec@hisense.com

  附件二:

  独立非执行董事关于提名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阅了相关资料后,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对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1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的提名、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所提名的董事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未发现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本人完全同意其提名结果。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圣平 王爱国 王新宇

  201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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