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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刘绍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万顺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义文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万元 ■ ①其他应收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支付拍卖行购家具款而发票末到所致。 ②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预付各体验馆、研发中心房款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③长期待摊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计提经销商补贴款所致。 ④应付票据: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提高资金周转率,对供应商结算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尚未解付所致。 ⑤应付账款: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与部分供应商在信用期内未结算货款所致。 ⑥预收款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预收客户货款所致。 ⑦应交税费: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销售收入增加计提相关税费所致。 ⑧应付利息: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计提债券利息所致。 ⑨其他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依约支付各项经营费用所致。 (2)报告期公司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万元 ■ ①营业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增长而附加税费相应增加所致。 ②管理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业务规模增长致折旧摊销费用、人工费用、办公费用增加所致。 ③财务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银行利率上调及人民币升值造成汇兑损失增加所致。 ④营业外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捐赠支出增加所致。 (3)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表情况变化的说明 单位:万元 ■ ①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利息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②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较去年同期减少了材料采购所致。 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较去年同期购买材料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④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支付遂川林地投标保证金所致。 ⑤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经营需要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⑥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偿还银行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⑦分配股利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增加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支付银行利息及股利所致。 ⑧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报告期偿还债务、支付现金股利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其所持有宜华木业股份自方案实施之日起,至少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流通,在该项承诺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宜华集团承诺在满足上述"锁定期承诺"之后,将其持有宜华木业股份中的600万股用于实施管理层股权激励。 公司第一大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严格履行股改时所作的承诺事项,管理层股权激励方案在制定中。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52,662,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含税),共派现金股利57,633,135.90元。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1年7月1日实施完毕。 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绍喜 2011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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